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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9-06 00:00:00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指示,拟定全市对台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要求,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高级部门和县、市、区的对台工作,对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指示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按照中央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妥善处理涉台重要问题和重大事件。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协调指导我市与台湾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达州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做好台湾同胞接待和因私赴台人员的行前返后教育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开展对台经贸工作,积极做好台资的牵线搭桥工作,督促贯彻落实有关涉台的法律法规,保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

6、按照上级台办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达州市在台湾上层重点人士和重要对台工作对象的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我市的台籍同胞、定居台胞和台属的团结教育工作、扶持指导台胞台属致富奔小康工作,指导达州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的工作。

7、会同宣传部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台湾问题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8、指导达州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其他人民团体开展对台工作的重大活动及重要事项。

9、负责中共达州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达州市委台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台办的正确指导下,积极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对台工作任务。

一、圆满完成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今年,全市组建招商小分队3次,分别赴海南、昆明、广安等地开展对台招商引资,重点拜访当地台商协会,参观考察台商创业园区和部分重点台资企业,与台商洽谈部分合作项目;邀请农业、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行业台商10批50余人次来达考察;积极组织台商参加“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川台农业合作论坛”、“西博会”等大型经贸活动,推介我市重点招商项目10个。截止目前,新引进项目3个,其中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收集台商投资信息3条。包装项目3个。联系拜访重点台资企业9家。

二、深入开展对台交流交往。2016年,“四个一”活动中全市台属与在台亲友联络1150次,邀请来达台商(胞)135人次,向台湾亲友推荐项目58个,引进台胞寄(带)给达州亲友的资金达人民币10余万元。5月20日前,我市组织了农业、教育、休闲旅游等赴台交流考察团4个47人次,赴台团组在岛内包装推介达州招商项目8个,接洽联络重点台胞、台商20余人次,拜访岛内重要协会和重点台资企业10余家,参观考察各类中小学5所。8月,我们首次组织在全市涉台教育进校园活动中获奖优秀中学生9人赴台。春节、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台办接待回乡祭祖扫墓和返乡探亲台胞438人次,增进了台湾同胞的乡情、亲情和友情。

三、广泛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2016年,全市各级台办共组写对台宣传稿件40余篇,被《中国台湾网》、《华夏经纬网》、《四川对台工作》等新闻媒体累计采用稿件21篇,超额完成省委台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8月,邀请台湾《联合报系》“大陆新发现”栏目组先后深入我市实地采访、拍摄和制作对台宣传专题片。在重要节假日,与在达台胞、台商、台属以及重点联络对象开展联谊活动5次,进一步增强了台湾同胞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广泛开展了涉台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工作,取得了积极影响,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积极做好了台商台胞台属的服务工作。在全市开展了“服务台商大走访”活动,通过采取重点走访与全面摸排的方式,深入台资企业,宣传党和政府惠台政策,了解台资企业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全市各级台办慰问困难台胞台属100余户,慰问台资企业10余家,送去慰问金和物资共计15万元。

五、筹备了全省对台宣传调研工作座谈会。8月30日-9月1日,我们全力筹备了全省对台宣传调研工作座谈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推广了我市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以及对台基层基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2016年,我们深入定点帮扶村调研5次,重新确定8户定点联系帮扶,并对8户定点帮扶对象进行了走访调研,并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认真拟定好“一对一”的扶贫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帮扶贫困户登记卡,精准扶贫。5月18日,为8户帮扶对象分别送去了10-20只仔鸡,共送养仔鸡132只,总价2376元,并与一对一帮扶户签订了《结对帮户双向承诺书》,协调本村养殖大户王长伟全程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确保赠送小鸡的成活率。

二、部门概况

中共达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衽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实有6人。下设台湾同胞接待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实有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委台办本年收入合计21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47万元,占100%。

2016年达州市委台办本年支出合计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9万元,占87.8%;项目支出26.81万元,占12.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州市委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3.0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63万元,增长13.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委台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7.24万元,增长35.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委台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万元,占9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占1.63%;医疗卫生支出6.06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9.76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台湾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7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发放标准实际发放3.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委台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委台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6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59.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安排出国人员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4万元,下降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增长/下降8.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26.0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减少,公车改革车减少,涉台对外接待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3.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3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7万元,占46.82%。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5.3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四川省台联“文化与贸易交流团”1人、出访地点台湾,扩大川台两地现代化农业及文化旅游产业的交流合作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保障和对外接待用车保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164人,共计支出5.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台湾及境外来达人员接待和上级来达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26批次,66人,共计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台胞台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委台办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委台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4万元,比2015年增加23.71万元,增长42.38%。增长原因是增加职工车改后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委台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委台办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台湾事务(项):指反映行用于台湾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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