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导各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各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市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7、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市委处理全市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省委政法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委政法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前瞻思考谋划、奋发有为履职、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系财政预算一级单位,由市委政法委代管的法学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现实有人员2名。市委政法委核定行编23人,工勤7名,在编实有人数25人,离退休职工15人,设5个职能室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78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22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2016年达州市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75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7万元,占74%;项目支出196.13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0.2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4万元,减少2%;2016年度财政支出总计751.50万元,财政支出增加10.8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的退休、调出人员变化多;二是工资、绩效及目标奖励增加;三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0.2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4万元,减少2%;2016年度财政支出总计751.50万元,财政支出增加10.8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的退休、调出人员变化多;二是工资、绩效及目标奖励增加;三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67万元,占7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万元,占5.0%;公共安全支出148.6万元,占20.0%;医疗卫生支出18.80万元,占3.0%;住房保障支出23.70万元,占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9.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2015年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23.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副厅级以上离退休人员2016年度外出疗养费用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项): 2016年决算数为148.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16年决算数委526.6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本单位单位人员工资、津贴、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决算数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4.88万元。
1、工资福利(类)支出34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35万元、津贴补贴188.85万元、伙食补助费0.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3.46万元、奖金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4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48.6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73万元、住房公积金23.7万元、医疗费4.35万元、奖励金支出0.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60.49万元。
1、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5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43万元、印刷费4.97万元、差旅费50.57万元、水电费0.04万元、邮电费13.48万元、维修费1.67万元、租赁费3.89万元、会议费0.16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4.92万元、劳务费1.96万元、工会经费10.47万元、公车运行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9.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等。
2、其他资本性(类)支出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0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完成预算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预算未安排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预算62%,培训费0.46万元,完成预算16%,会议费0.16万元,完成预算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0.04万元,下降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65万元,下降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9万, 增加68%。接待费增加的原因:由于2016年度中央、省对综治工作多次督导调研,因此在2015年的基础上接待费有所上浮;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单位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车单车核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2万元,占26%;培训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3%;会议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9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了1.99万, 增加68%。其原因:由于2016年度中央、省对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等综治工作多次督导调研,因此在2015年的基础上接待费有所上浮。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接待人数223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用于用于到各县市区调综治维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小轿车1辆。
(四)培训费
2016年培训费决算支出为0.46万元。
(五)会议费
2016年会议费决算支出为0.1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政法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政法委因系党政机关,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4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降幅比例为4.4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导致公车运行费用降低,以及其他日常费用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政法委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银行利息收入。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的养老保险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