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43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4-13 15: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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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财办案〔2021〕2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43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委编办:

现将提案委员会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43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支持我市的动物防疫工作,达州市财政局每年均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动物防疫工作,对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动物防疫工作予以资金保障,并按照每年猪瘟疫苗的实际采购量予以拨付资金,特别是自2018年“非洲猪瘟”爆发以来,市级财政先后共计投入“非洲猪瘟”防控经费500万元以上。同时,每年都将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分类纳入了年初部门预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和督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要求落实好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卫生津贴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政策的力度,落实村级防疫员及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保障政策。同时,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继续支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控制、扑灭等工作,促进我市农业畜牧事业快速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达州市财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农业农村科 闫晓东 电话:15882940817)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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