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财办案〔2021〕1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32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第132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支持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达州市财政局从2019年起,每年从市级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68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乡村振兴战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按照省级确定的比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用于农业农村。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政策的力度,积极探索财政扶持政策,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贴等方式,大力引导金融及民间资本投入达州市乡村振兴战略。保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持续增长。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达州市财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农业农村科 闫晓东 电话:158829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