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达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8-27 15:05:11

达市财办议〔2021〕31号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达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3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冯晓东代表:

您在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财政资金有关问题的建议》(第02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相关支持措施

(一)财政性资金存款方面。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挖掘财政资金存放空间和潜力,不断加大对地方商业银行财政性资金存款的支持力度。各地方商业银行在社保基金、代管资金、非税收入及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存款规模持续上升。下一步,对各类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在不突破政策规定前提下,将继续扩大在地方商业银行的存放规模。带动各县(市、区)通过合理配置财政资金存放空间,加大在地方商业银行存款力度。

(二)账户开设方面。按照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设财政专户必须通过财政部审批,地方一律不得新

设专项支出类财政专户。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新设、变更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各级预算单位新开、变更银行必须采取集体决策或者竞争性方式。目前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应该开设和能够开设的银行账户,如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工会经费账户的开设已基本饱和。下一步如有新设立预算单位要开设银行账户,将尽全力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参与开户银行选择竞争。

二、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落实情况

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各县(市、区)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先后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奖补、小微企业贷款奖补、新增客户首贷奖补、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战疫贷、稳保贷”等相关财政金融奖补政策,根据《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部分特定指向性政策,地方金融机构难以享受。近三年来,宣汉县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1467.55万元,四川宣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受补贴748.52万元,占比51%,宣汉县财政局做到了及时下达、及时拨付,无拖欠相关奖补资金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互动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发展,我们将依据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商业银行的支持和引导,积极会同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审核拨付相关资金,有力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金融科  宁发铭  电话:15908489103)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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