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建的基本职能。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为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动员和鼓励会员与所联系人士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作出成绩,同时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
一是以凝聚政治思想共识为主导,进一步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民建十一大和中共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共四川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中共达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五一口号’70周年”为契机,以“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通过报告宣讲、座谈研讨、征文演讲等形式,继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多党合作历史和理论以及会章会史和民建优良传统等,不断加强会员的政治教育、思想引导和理论学习,加强会员思想引导。深入推进理论研究,为民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正确的思想政治基础理论指导。努力提高《达州民建》会刊质量、水平和效应为方向,综合利用会刊与读物、简讯、简报、网络、微信及其他新媒体等工具和平台,不断加强对民建先进基层组织、优秀会员事迹、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等方面的内外宣传,积极扩大达州民建会内外的社会影响,始终保持达州民建更强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是以“12335”发展战略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民建省委参政议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2017年参政议政年取得的成果,以助推实施达州市“12335”发展战略为建言献策着力点,以用好政党协商、政协协商、政府协商等渠道为参政议政机会点,以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为履职尽责基本点,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整体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不断形成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和提案、报告等参政议政成果、不断提供助于和利于各级各类科学决策的正确意见与合理建议;结合中共达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和上级调研任务要求,科学制定重点调研课题、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撰写调研成果,通过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提案或信息,为全国和省市“两会”及“直通车”传输含金量高、及时性强、实效性好的建议、意见、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调研报告;
积极参加中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会议,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及民建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等的作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拓宽社情民意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积极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三是以实施人才战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深化对专委会的联系和领导,不断完善专委会工作机制,依托专委会平台,突出界别特色,充分发挥专委会在民建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组织优势、专业优势、联络优势,推进各项活动有效开展;继续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加大力度发展一批优秀会员,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发展工作,鼓励基层组织“走出去”学习借鉴一条先进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文化建设和机关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考核,关心激励干部,进一步提升会的谋划力、执行力、凝聚力。建立健全高质量的机关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民建机关综合服务能力。
四是以强化自身全面建设为导向,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实效。充分发挥现有专委会、基层组织尤其是社会服务与法制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在服务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服务社会的人才库、资料库、项目库建设,积极调动企业家会员的智慧力量、骨干会员和新会员的积极性,继续将服务社会工作作为评选优秀基层组织和优秀会员的必备条件之一;围绕十九大报告和达州市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会内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项目、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全面深入民生改善各项事业建设,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牵线搭桥,构建服务平台,依托“四下乡”活动、“建校合作”、“建村合作”等社会服务品牌建设,引导会员积极从常规的业务技术服务向提供咨询决策服务拓展、从局部服务向区域服务扩大,进一步扩大会的服务社会领域和实效;关注、关心和关怀会员企业的成长,深入会员企业调研视察,积极为会员企业的发展建设把脉问诊。搭建企业家联谊、交流平台,密切市委会与会员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会员企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会员企业的能力。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家参与2018四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和风险投资论坛,扩大会员企业家的思维和视野。发现、表彰社会服务工作的先进会员企业家和典型事例,激发会员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和热情,真正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建达州市委归属党群口,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编制数3个。其中:行政编制2个,工勤编制1个。实有3人(其中:公务员2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民建达州市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1万元,专项支出5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建达州市委2018年收入预算1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建达州市委2018支出预算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万元,占47.21%;项目支出55.9万元,占52.79%。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建达州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建达州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占8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占5.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占3.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民建达州市委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思想建设、参政议政、组织建设发展和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开展课题调研与提案工作、专委会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活动经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达州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民建市委会日常工作开展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达州市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建达州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建达州市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