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达州高新区,各县(市、区)委编办: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四川省委编办关于印发〈2020 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达州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以下简称《动态调整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动态调整清单》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抓紧调整完善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其中涉密和敏感职责及事项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要参照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各要素,尽快梳理调整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对应责任,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抓紧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将行政权力调整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同步调整和认领,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
请市级相关部门(单位)3月底前将本部门(单位)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的责任清单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编办存档备查。各县(市、区)4月底前将本地区调整更新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编办备案。市委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权力运行及权责清单制定有关工作进行督查,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联系人:李豪,电话:2302310,邮箱:478584230@qq.com。
附件:2020年达州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中共达州市委编办
2021年2月20日
附件:市委编办关于印发《2020年达州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