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规划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草本市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公示、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事项。
2.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编制、修订、报批达州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按事权划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报批各区的镇、乡规划;中心城区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市政类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审核各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除特殊要求的镇以外);指导全市镇、乡、村规划编制、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的制定。
3.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是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内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6.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执法管理,依法查处和制止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7.指导各县(市)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8.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0.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不含农房)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局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市规划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从严从实履行规划服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高效完成。
1.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一是适时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城市总规实施情况评估,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转型等规划实施过程中动态因素对达州城市发展的影响,按程序启动达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确保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合理性。二是推进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按程序报请审定经开区核心区、河市西片区、马踏洞外围片区等7个片区控详规划。三是完善修详规划和城市设计成果。启动犀牛山景区规划编制,推进凤凰山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加快州河环境综合治理概念性规划成果转换;启动复兴垃圾场迁建项目修详规划编制;指导金翔置业公司完成铁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四是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宣汉县“多规合一”试点,探索规划体系、空间布局、基础数据、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和管理机制“六个统一”路径,形成“一张蓝图”规划成果。进一步加强向省住建厅的汇报,按省上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市域“多规合一”规划编制。
2.健全乡村规划体系。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树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乡村规划理念,建立以村民商议为主体、规划编制单位指导、政府批准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遵循问题导向、本着实用原则,建立健全乡村规划体系,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分区分类制定村庄整治指引,加快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一体化进程。2018年,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村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切实打通城乡规划工作“最后一公里”,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
3.大力推进“城市双修”。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优先、试点推进”原则,坚持以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着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治理“城市病”、恢复自然生态。2018年,加快完成达州市中心城区“三评估两规划一方案”制定工作,摸清家底、查找问题、明确思路、梳理清单。按照“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实施主体,每年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群众认可的“城市双修”项目。
4.持续做好重点项目规划服务。围绕“双百”、“双一百三”城市建设目标,坚持“拉框架、拓空间、补功能、提品质”建设路径,梳理2018年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实事建设项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方案。持续开展重大项目跟进服务和“服务下一线”活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五治”工程、“三化”工程、“缓堵保畅”工程、民生实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推进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增建和停车泊位配建工作,保障全年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5.完善规划管理制度。根据《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执规定》执行情况,不断完善技术文件,做好补充解释工作。根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达州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
6.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规划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做好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规划审批效率,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规划队伍人才培养,强化专业培训和廉政教育,全面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规划管理队伍为民服务、廉洁奉公意识和规划行政服务水平,努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精业务、高素质、敢创新、有作为”的规划干部职工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城乡规划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3个,包括:达州市规划编制中心、达州市城市规划馆、达州市城市测量队。局机关内设科室6个,包括:规划编制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信访科、办公室。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0名,工勤控制数2名,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9名,无离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规划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50.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工程项目预算在2017年被执行,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规划局2018年收入预算55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3万元,占2.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8万元,占97.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规划局2018年支出预算5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万元,占36.70%;项目支出348.20万元,占63.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规划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0.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5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工程项目预算在2017年被执行,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OA系统购置及维护等专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万元,占4.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占2.66%;城乡社区支出488.2万元,占9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2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规划业务项目支出。如:完善城市及乡村规划体系支出、城市双修支出、重点项目规划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规划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暂无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减少2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轿车。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开展应急管理、现场踏勘、规划选址、调研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划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划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7万元,减少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自动化系统采购、路线租赁及系统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规划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规划局大额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保障规划业务开展的专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规划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