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规划编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承担全市城镇化、城乡统筹和城乡规划的中长期战略研究;承担全局性的、政府指令性规划编制与研究;对拟出让土地和重要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前期研究、规划设计条件复核;对城市规划方案进行业务咨询;承担达州市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更新;为社会提供城乡规划设计服务。

(二)编制中心2018年工作重点

1.开展规划论证,启动前期研究

(1)推进“城市双修”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优先、试点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着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恢复自然生态,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三评估两规划一方案”的工作开展。

(2)开展城市总规修编专题论证。深入开展城市修编前期专题论证工作,对现行总规执行情况加以评估,研究城市空间、市域城镇化、产城融合、区位关系、交通、生态环境容量等要素进行专题论证。

(3)探索全市“多规合一”工作。大力推进宣汉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厅的对接与汇报,按照省级部署及要求,适时启动市域“多规合一”工作。

2.完善规划成果,做好项目服务

(1)完善规划设计方案。完善城市运动公园规划方案、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方案、老城区改造策略研究、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工作及职业教育园区创意产业园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工作。

(2)重点项目服务工作。梳理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同时持续做好凤凰山山前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以“拉框架、拓空间、补功能、提品质”为路径,实现“双百”、“双一百三”的建设目标。

3.重点项目规划条件复核

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复核重要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认真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规划编制中心系市规划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现有在职职工11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编制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4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编制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编制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万元,占63.56%;项目支出54万元,占36.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编制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编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8.2万元。主要编制中心2018年开始独立预算,2017年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占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万元,占2.76%;城乡社区支出124万元,占83.67%;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占5.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编制中心开展规划编制、规划论证、规划研究等业务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编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编制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无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编制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编制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编制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单位开展规划编制、规划论证、规划研究等业务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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