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省普查办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安排,我市全面进入市级质检核查阶段。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修订版)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入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风险普查市级质检核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核查工作组,拟定了实施计划,明确了4项工作步骤,待普查系统生成抽选名单后,立即深入各地开展外业质检核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前交出完美“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