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市政府张俊懿副市长带领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国家矿山局四川局执法监察四处相关负责人对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张俊懿副市长一行先后到宣汉县炉坪煤矿、上峡煤矿,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煤矿升级改造与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在炉坪煤矿详细询问升级改造推进、手续办理以及现阶段存在最大困难和问题;在上峡煤矿,询问安全管理、安全机构、管理人员及生产情况。要求煤矿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快煤矿“四化建设”,提升煤矿本质安全。
张俊懿要求:
一是推进煤矿有序复工复产。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企业进行隐患整改,严格复工复产标准、程序、条件,特别是在当前电煤供需紧张的形势下,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减,有序有效推进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电煤安全保供。
二是要加强煤矿执法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达州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完善专班运行机制,按照“一矿一策”,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执法检查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逗硬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要强化煤矿企业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和停产风险管控等制度,推进煤矿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煤矿安全基本条件,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管理团队及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持续高压打非治违。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始终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对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和打击。加强暗访督查力度和频次,特别是要发挥驻矿安监员和工作专班效能,坚决杜绝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