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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督查

来源: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1-09 09:50:29 字体: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0.9”电煤保供专题会议、市政府“10.20”保供工作会议和四川省应急厅煤炭安全保供会议精神,20211026日至28日,市应急局总工程师雷华旭同志带队对全市430万吨/年的地方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安全督查。

  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详细了解了煤矿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整改、复工复产手续审批等情况。当前,煤矿正处于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期间,这也是煤矿处于安全生产的高风险关键时期,为深刻汲取近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盯死盯牢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组要求,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煤矿安全和挖潜保供的双重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供应”的思想,全面统筹安全与保供、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减”,以煤矿安全的有效保障和煤炭生产的有序推进为全市煤炭安全保供做出贡献。

  一是先行推进安全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煤矿按规定启动复产复工,生产的煤炭产品要优先保障电煤供应。

  二是成立电煤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对具备生产建设条件的煤矿实施分类监管,指导煤矿复产复工。对可达产煤矿,加强现场管控,确保稳定生产;对正在整改的煤矿督促企业进一步梳理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力争尽快达到复产复工验收条件;对停产停建矿井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矿制定工作方案,有序启动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煤矿坚决不予启动,并严格现场管控。

  三是严禁煤矿企业借电煤名义突击超能力生产,严禁非法违法生产。

  四是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和工业视频系统管理,严防监测监控系统带病运行、弄虚作假,严格执行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停产撤人制度,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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