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承担除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职责之外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垃圾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快项目建设工作。对未开工建设的野茅溪大桥、金兰路北沿线等5条市政道路断头路工程等项目,及时与发改、规划、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对接,加快项目报批、立项、可研、环评、设计备案招标、施工备案招标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环环相扣,保证手续办理过程中不留空隙时间。对已开工建设的凤凰山山前路、快速通道拓宽等项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现场管理,加大统筹调度和刚性推进力度,锁定目标、挂图作战,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遇到问题早汇报、早解决,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加强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事中管理,招投标开标现场全过程实施监督。依法规范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和招投标事项事后备案及投诉处理工作。
3.加大与部门沟通力度。中心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及后期施工涉及单位部门,资金问题积极与财政局对接沟通,项目问题积极与财政、审计、质监及相关手续办理部门和五大责任主体及时沟通衔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4.健全中心规章制度。围绕中心职能职责,落实各股室责任,确保中心工作顺利运行。
5.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切实加强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
6.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内部管理,使日常管理规范化、有序化;加大职工的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岗位技能;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决防止办事推诿、拖拉现象。
7.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10月正式成立,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32.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3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13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0万元,占48.91%;项目支出67.70万元,占51.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10月,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5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10月,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14万元,占86.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5.10万元,占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1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80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单位2018年没有预算拨款安排该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18年没有预算拨款安排该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软件、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10月,无公务车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