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2-12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使用情况下的运行检验;锅炉停炉情况下的定期检验。对全市范围内的锅炉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3.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对压力容器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4.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压力管道(包括工厂内的工艺管道、民用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以及长距离输送介质的长输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对压力管道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5.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电梯在用情况下的定期检验;对电梯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6.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起重机械在用情况下的定期检验;对起重机械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7.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客运索道在用情况下的定期检验;对客运索道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8.承担全市范围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大型游乐设施在用情况下的定期检验;对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9.承担全市范围内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用情况下的定期检验;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包括制造、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

10.承担非法定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其他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金属结构(如储油罐、钢结构)进行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性技术服务。

1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2.承担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技术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完成达州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

2.加强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

3.加强廉政风险的管控,制定完善风险管控办法。

4.落实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的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要求。

5.对所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对原有的差旅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进行细化,并加强落实力度。

6.制定严格的收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细化制度落实程序。

7.坚持技术进步,学习检验行业国内各项先进技术,并应用在本市特种设备的检验中。

8.加强人才培养,特别是机电类人才培养,以满足全市电梯、起重机械增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21人,2017年年末在职职工20人,退休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62.9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收入预算1262.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2.92万元,占12.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万元,占83.1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万元,占4.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支出预算126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万元,占16.53%;项目支出829.12万元,占65.65%,上缴支出225万元,占17.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2.9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56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10万元。主要是部门单位电梯应急平台建设的增加,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质检事务支出中其他质检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7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占3.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技术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2018年预算数为8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持平。2018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小型客车2辆、货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培训工作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无机关运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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