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务中心职能简介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及“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服务,以及对企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准入项目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牵头实施并联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并督促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拟定市级部门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对各部门行政审批科整体后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视频监控三大系统的运行进行维护和管理 ,负责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负责对市惠民帮扶中心的管理;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政务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切实抓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四是稳步推进并联审批。五是扎实推进脱贫帮扶工作。六是切实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政务中心属于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机关人员编制17人,实有16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34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政务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592.4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总预算中无上年结转,而2017年收支总预算中有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592.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4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59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万元,占31.57%;项目支出405.40万元,占68.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2.4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5.6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收支总预算中无上年结转,而2017年收支总预算中有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40万元、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9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政务公开审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90万元,占9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0万元,占3.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占2.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18年预算数为545.9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政务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3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因公车改革封存了一辆),其中:轿车2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到各县(市、区)及各乡镇便民中心检查政务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0万元,比2017年减少0.6万元,减少3.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政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政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政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