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编办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中共达州市委编办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也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市委机构序列。市委编办在市委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委编办2018年重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1+8”机构编制工作文件要求,按照达州市机构编制工作“1年实现强基固本、3年实现创新突破、5年实现全面提升”规划和“从严管编、从严管办”战略,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1.紧扣保障党委政府的大决策抓落实。按照“保重点、重点用编”思路,将机构编制资源向省委、省政府交办达州的重点工作聚焦,向涉及党委、政府工作底线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靠拢。紧扣建设幸福美丽达州目标,及时为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做到机构编制“跟着中心走、围绕重点转”,使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全市重点工作都有机构编制的强有力保障。
2.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的大任务抓落实。调研摸底市、县两级党政机构职能情况,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党政机构改革部署做好充足准备。着眼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和深化“234”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扎实做好司法体制、环保体制等其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中心城区公园、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等工作,着力把事业单位改成干事业的单位、把事业干部改成干事业的干部。
3.紧扣严管机构编制的大要求抓落实。坚决管住机构编制资源,做到机构限额、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机构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研究制定科级及以下领导职数前置管理办法,探索推行领导职数使用结构化管理,有效杜绝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探索实行“岗编适度分离”,推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倾斜。实行“基本编制+动态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编制池”,探索“编制借贷”模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编制保障,提升编制使用效益。
4.紧扣系统自身建设的大部署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省委编办雷世界主任“12345”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丰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不仅要在严的状态下工作生活,更要在严的环境中成长成才”和“严谨高效工作、健康快乐生活、团结协作成长”两个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系统“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关爱心、平常心”教育,锻造勤廉双优铁军队伍。常态化开展工作务虚会、研讨会,推动干部职工养成专注业务的定力和创先争优的定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编办为一级预算单位,设下属事业单位达州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现有公务员15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人员3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362.8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至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8年收入预算362.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22万元,占10.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6万元,占89.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8年支出预算36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2万元,占58.77%;项目支出149.6万元,占41.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2.8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至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6万元、上年结转38.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编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4.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8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至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相应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32万元,占85.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万元,占6.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占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6万元,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规范管理、政府机构改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款):2018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款):2018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市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出国(境)团组由省委编办组团学习了解国外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公共服务的管理体制建设及运行模式,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目前1辆(川S69138)经与市国资委,市交警支队及四川天润四通资产评估公司共同现场查验,确认封存。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委编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目前我办有使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选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