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开展自查。2019年10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工业领域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达市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办〔2019〕12号),组织各县(市、区)立即对第一轮“散乱污”整治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一是相关整治工作方案及推进会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排查整治台账管理情况,即排查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符合企业实际、企业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已完成整改的企业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二、加强督促检查。2019年11月11日-11月29日,市经信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查阅资料、开展座谈、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前期自查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三、整改成效明显。通过各县(市、区)深入自查,市级督查组督促检查,坚持结合企业实际、依法依规整治的原则,更新了第一轮“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动态排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巩固整治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