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数字经济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经信局,达州高新区经科局,渠县大数据中心,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严肃评审工作纪律,根据省、市有关职称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21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以下简称“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下设6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设有员级、助理级、中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三)分类安排。市本级中级及以下职称,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中级职称,由市“数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数智”工程技术中评委)负责评审;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初级职称,及其他县、市中级及以下职称,由当地评审。
自行开展“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如需委托市“数智”工程技术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县、市、区职改办向市数字经济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有关县、市、区,由县、市、区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30日—10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0〕9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可登录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执行。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可由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初评确定,提供历年工作经历详细介绍且符合《基本条件》,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根据《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数中心函〔2020〕288号)要求,赴湖北省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在四川省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党委政府应急指挥部中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各等级职称,相应规定年限可提前1年,提前年限可与《基本条件》第十二条提前年限累计计算。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者通过填写附件表格申报(附件表格可通过“达州市数字经济局”微信公众号下载)。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打印的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指定1名管理人员,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内容详实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10月31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市数字经济局或各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
需市“数智”工程技术中评委评审的申报人员中,人事关系隶属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其申报材料应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报市数字经济局。
(三)部门审核。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和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对审核通过需报送给市数字经济局的纸质申报材料,各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在10月31日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市数字经济局规划科(达州市市政综合楼0819办公室)。
(四)评委办复核。市数字经济局和各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对通过部门审核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组织评审。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应根据分类安排按规定组织好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答辩人员可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评审结果在相应职称负责评审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评审确认。市本级中级及以下职称,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报送市人社局确认,并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发通知到区人社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初级职称,及其他各县、市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报送当地人社局确认。
(七)办理手续。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评审通过通知后,到相应职称负责评审部门(单位)领回《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填写《达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一式两份)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办理职称证书。
五、评审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附件2)。
(二)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样式可参考(附件4)。
(三)个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报中级必须有此项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记录单。
(八)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九)单位推荐意见。
(十)用人单位出具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说明函;
(十一)单位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十二)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用于办理职称证书。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上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1份,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或本人)和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二)所有材料需附电子版,复印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扫描件不应过大,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为文件夹名),文件夹内材料的文件名按目录(附件2)顺序进行编号命名。
(三)所有评审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
(四)申报材料由市级各主管局和各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统一填写《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统一一次性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漏报、迟报材料的,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未加盖公章的复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要求按时报送以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审查人须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除原件外,其余的一律不退,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五)凡评审通过者,除证件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六)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审批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不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八)所有附件表格请申报人员自行从“达州市数字经济局”微信公众号下载。
市数字经济局政策咨询电话:陈轶杰,0818—2515699
附件: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表
2.《“数智”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4.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5.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需报送
电子版)
7.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需报送
电子版)
达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下载:
附件.doc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