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3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基本职能是负责对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依法进行强制监管。对被强制监管的精神病人的医疗服务牵头、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康复治疗。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探索、研究强制医疗所的规范化管理及制度建设;完善强制医疗规章制度,并落实;开展强医人员康复治疗,抓好所内设施、装备建设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强制医疗工作保障机制;确保被强医人员生活及治疗等后勤保障制度的落实。掌控强制医疗所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强制医疗人员日常生活卫生管理,管好用好中央、省、市财政补助专款;抓好强制医疗所民警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隶属于达州市公安局的下属部门,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1人(人员经费在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帐户核算),聘用辅(协)警及临聘人员1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本年收入合计30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0万元,占14.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3.48万元,占85.97%。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本年支出合计29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2万元,占86.46%;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13.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00万元,2017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41%,2017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进行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3.00万元,占100.00%;人员经费支出在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帐户反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收押拘教场所(项):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主要是这部分支出在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帐户内反映。

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因单位今年新成立无法与2016年相比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来客检查指导工作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因单位今年新成立无法与2016年相比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万元,因单位今年新成立无法与2016年相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无车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没有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没有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也没有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收教拘押场所管理(项):指公安机关所属强制医疗所等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强制医疗人员:指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依法进行强制监管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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