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2.负责达州市通川区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达州市通川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日常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初审工作。

4.负责达州市通川区范围内的房屋维修资金监管、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监管和白蚁防治工作。

5.负责达州市通川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6.负责达州市通川区范围内商品房预售申报中的物业管理用房、业委会议事用房及拆迁安置房的确认进行审查。

7.协助市住建局负责达州市城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指导思想和“抓管理、促服务、树形象”的工作方针,努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战斗力。2017年,局党总支始终做到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讲团结、讲奉献、树旗帜、树形象”为目的,认真抓好落实。

2.切实优化服务流程,便民高效,房产交易与档案管理规范运行。2017年,共办理存量房交易4724件,成交金额19亿元,成交面积46.77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分户3705件,建筑面积35.78万平方米;办理离婚、继承等983件,建筑面积9.20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15680件,建筑面积139.66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购房补贴9317件,建筑面积82.75万平方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6462件、预告抵押登记3305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单5712份、房屋抵押告知单3864份;回写房屋抵押数据4万余条、房屋交易与产权数据2万余条;完成22个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审查;审核面积测绘成果23宗,建筑面积79.92万平方米;注销房产档案1200余件,档案综合利用22万余人次,出具产权调查及来源资料8万余件。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税金6500万余元。

3.切实关注改善民生,多措并举,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与物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2017年,危旧房屋棚户区改造开工20651套,完成率102.31%;基本建成23220套,完成率148.82%;竣工26888套,完成率125.89%;公租房分配入住6224套,完成率100.11%;租赁补贴发放2300户,完成率103.70%。完成了凉水井道路工程、荣华玻璃厂2个项目房屋征收。完成中心城区物业小区检查560余次,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投诉较多、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市人大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

4.切实促进健康有序,全面覆盖,房地产市场监管手段更加科学。

2017年,完成开发项目备案19个,建立新建商品房、自建房楼盘表86个,开通商品房预(现)售网签36件。归集房屋维修资金共16944笔,归集金额9102.64万余元,账户累计余额为5.11亿余元;累计共使用58笔,使用金额1455.23万余元。1—4月共签订新建房白蚁防治合同12份,建筑面积10.51万平方米,收费146.11万元;实施预防施工积面57万余平方米,免费灭治面积4651平方米;监管白蚁防治项目11个,建筑面积57万余平方米。调解处理二手房交易纠纷共22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共8件,面积2054.98平方米。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房产管理局是归口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县级),无下属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63人,实有在职职工133人(其中包括1名长聘人员),退休职工33人,内设科室1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房管局本年收入合计149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2.33万元,占91.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119.7万元,占8.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达州市房管局本年支出合计15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81万元,占89.04%;项目支出44.69万元,占2.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119.7万元,占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9.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了2184.98万元,下降了60.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6.81万元,下降88.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0万元,占11.09%;医疗卫生支出91.78万元,占6.65%;城乡社区支出1109.26万元,占80.35%;住房保障支出26.36万元,占1.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7.9万元,完成预算99.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6目标奖年终未发放完。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1.36万元,完成预算88.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白蚂蚁专项未实施完成。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单位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专用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费从经营支出中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2016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房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8万元,比2016年减少119.64万元,下降59.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房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房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分,存在的问题无。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无自评得分,存在问题无。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房管局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市房管局的白蚂蚁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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