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本级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达州市财政局汇总,2019年达州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698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693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19万元,较预算数增加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7万元),较预算数减少31万元;公务接待费520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较预算数减少1万元。
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较预算数略有增加,主要是因工作需要新增公务出国导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