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和管理工作。
3. 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产权出(转)让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受委托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转)让提供交易服务。
4. 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采购)相关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5. 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7. 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质疑),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8. 自觉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的管理和市招监办的监督。
9.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业务工作情况。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一是开辟重点项目(工程)“绿色通道”和科长负责制。为达州市凤凰山隧道西延线一、二、三期工程项目等78个全市重点项目(工程)提供了优质服务保障,特别是年初市农业局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通过简化流程、密切配合,从项目受理到成功招标仅用25天时间,有力确保了全市家畜春防用药。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相关信息,大力助推PPP项目顺利落地。截止当前,完成PPP项目采购3个,累计引进社会资本金额92.9632亿元,为全市经济稳中求进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三是成功研发抽签法电子招标交易系统,购置摇号专用设备5台,制定了抽签法现场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摇号设备管理制度,对代理中介机构进行了业务培训。共完成抽签法项目18个,招标控制价总金额14220.7831万元,实际中标总金额12059.8525万元,节约资金2160.9306万元。全市实施“抽签招标法”以来,实现了项目招投标零信访和零投诉。2017年我中心累计已完成交易项目2504个,交易金额197.6166亿元,节约资金11.4237亿元,节资率7.40%,实现溢价21.8303亿元,溢价率66.71%,实现增收节支33.2540亿元。
2. 狠抓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有新亮点。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平台整合要求,我市建立了“1+5+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模式,研发了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市中心平台和5个县、市分平台,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一窗式”、“一网式”业务办理和“统一认证登入、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保证金管理、统一诚信管理、统一监管服务”五个统一。二是加强中心数据机房和开标、评标、监督等区域视频监控改造升级,成功实现我市各类交易数据同步推送省中心,以及开、评标环节监控视频实时传送省监督中心。截止当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各类交易信息13756条,向省中心推送各类数据158711条。加强中心企业信息库建设,共完成企业信息入库8256家,其中施工单位2294家 、监理单位229家、勘察单位305家 、设计单位637家、供应商4691家、产权竞买人1447家。三是按照网上制作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公告、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计算劳务报酬、网上评价、网上结果公示、网上退还保证金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运行模式,先后制定公开招标等9个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研发“在线招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于8月在全省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被《四川日报》整版宣传报道。四是首创开展电子报价。针对政府采购货物供应商在一起开放性报价,容易产生串通报价等问题,市交易中心组织专业骨干研发了政府采购电子报价系统,设立了专门的电子报价室,采取物理隔离、视频监控、暂时收存通讯工具等措施,每个供应商通过系统独立报价,有效防止了供应商串通报价,切实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这一做法开创了全省电子报价先河,被省中心充分肯定。五是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积极争取并得到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同意和大力支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操作流程,为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组织业务骨干和软件公司,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了异地远程评标系统的研发和与省中心交易系统的测试对接,从11月底起每周随机抽取1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远程异地评标,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远程异地评标比例扩大到受理项目的20%。六是积极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洽谈并签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合作协议。代市政府拟定了《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全年召开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现场会2次,目前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建成,发布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信息48条。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采购、罚没物品处置、公车拍卖等公共资源纳入平台统一交易,成功完成16批547辆取消公务车辆的拍卖工作和1起罚没物品拍卖。
3.强化学习教育,切实推进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周五职工集中学习制度,采取“1+1”的学习模式,开展了职工集中学习49次。广泛开展读书活动,购置领导干部必读《党史国史经典》、《最美古诗词》、《机关正能量》、《机关工作实务》、《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技巧》等书籍100余册,极大丰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加强干部上派锻炼,上派省中心人员2名,从县市中心上派市中心锻炼学习人员1名。二是认真落实领导视察调研要求,突出各级领导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方向指引和关心支持,一年来,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等领导先后到市交易中心视察调研工作。突出与兄弟市州的相互交流学习,市交易中心先后到省中心、雅安交易中心考察学习远程异地评标、中介超市工作,广东中山、陕西安康、贵州安顺,以及资阳、简阳、乐山、广元、巴中等市交易中心先后到我中心交流学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电子报价等工作,在互动交流学习中,实现了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双提升。三是市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大对万源魏家乡石坝村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活动。落实了联络员负责帮扶工作具体措施的跟踪落实,派出党组成员、副主任担任石坝村第一书记,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增强帮扶力量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每月增派1名科长带队的驻村帮扶工作组,实地深入石坝村帮扶脱贫。切实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市残联、中心血站帮扶该村顺利完成村社道路硬化13公里,开民农民技能培训班2期,发展特色产业种植“万源魏家富硒李”1000多亩、种植烤烟100多亩,发展种植、养殖大户8户。由于帮扶成交明显,我中心牵头的帮扶工作被《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先后宣传报道,同时该村顺利通过脱贫初验。四是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制定了《关于落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工作方案》,严格对照“五个基本”、“四个结合”、“三道程序”和“两张清单”和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每月定期多形式举行“党员活动日”,综合支部创建的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支部顺利通过市直工委初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轮岗工作制度,今年来,有6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有15名职工进行了科室间轮岗。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关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将每年7月固定为中心作风建设月。强化重点岗位风险排查,各科室共清理排查廉政风险点30个,制定整改措施32条,实现了风险排查全覆盖,廉政整改无死角。
二、部门概况
我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72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45万元,占15.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2944.86万元,占79.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8万元,占5.31%。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支出合计30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77万元,占13.58%;项目支出370.54万元,占12.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2288.74万元(含财政调控2063万元),占74.3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4.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65万元,增长14.6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6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87万元,增长2.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67万元,占87.0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8万元,占6.00%;医疗卫生支出11.50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29.77万元,占5.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17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决算数为3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2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8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6万元,占6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0万元,占39.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到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研及指导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精准扶贫下乡蹲点;土地(矿业)权出让拍卖工作;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0万元,接待省中心、广东中山、陕西安康、贵州安顺、资阳、简阳、乐山、广元、巴中等各地交易中心先后到我中心交流学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电子报价等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60万元,增加133.33%。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远程异地评标,省内、外交易中心到我中心交流工作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建设电子报价室和新增办公资产。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整体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无得分,无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没有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无得分,无问题。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土地(矿业)权出(转)让交易手续费。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