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9-04 00:00:00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3、委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5、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8、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9、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10、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11、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12、向市财政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13、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1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15、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达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监管处的关心指导下,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规定,坚持“拓规模、抓贷款、重保障、惠民生”这一工作思路,狠抓制度扩面,加大贷款发放,落实惠民举措,优化资金运作,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大力发挥本地房地产去库存作用。

一、业务运行情况

2017年1-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28.07亿元,比上年同期23.93亿元,增加4.14亿元增幅为17.30%;提取16.24亿元,比上年同期15.17亿元增加1.07亿元,增幅为7.05%;发放贷款6665笔19.80亿元,比上年同期17.34亿元增加2.46亿元,增幅14.19%。

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3701个,缴存人数17.96万人。归集总额150.03亿元,提取总额74.20亿元,归集余额75.83亿元。共向3.16万户职工发放贷款73.73亿元,回收贷款15.59亿元,贷款余额58.13亿元,个贷率76.66%。

二、主要措施

(一)扩面夯基,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打牢。在我们持续不断的努力下,2017年1-12月,共归集28.07亿元。一方面我们把本土非公企业建制纳入工作重点,采取媒体宣传、会议呼吁、优化服务、释放政策红利等多种形式,来提高非公企业的企业家、从业人员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和了解,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主动性。虽然过程艰难,进展缓慢,但通过我们持续不断的努力,一部分非公企业的企业家、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提高了、了解增多了、缴存愿望也增强了,据统计,我市累计已有近700名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加入到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另一方面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财政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们逐步把交警的协警、城管的协管和大学生村官、城镇的社区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再一方面,我们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探索将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稳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我们严格落实“控高提低”的缴存政策,牢把最高缴存比例和最高缴存基数的政策“红线”不松动,牢守最低缴存比例和最低缴存基数的政策底线不动摇,切实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二)宽严并济,资金使用渠道进一步畅通。2017年1-12月,我中心共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16.24亿元。其中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再交易房(二手房)提取3.04亿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7.37亿元;租房提取0.59亿元。目前,我市有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支付购房首付款、租房、旧房安装电梯、重大疾病、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出(境)定居、死亡等十几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提取服务时,我们通过精简提取资料、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并积极搭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实现销户提取网上申请、网上办结,对还贷提取、购房提取推出“签约还贷”和网上预约服务新模式,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我们加大对提取事由、提取资料真实性审查,今年以来,我中心共查处虚假购房合同、住院费用发票、火灾事故鉴定等骗提行为48起,追回资金221.51万元。

(三)提速增效,贷款优势作用进一步凸显。2017年1-12月,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65笔19.80亿元,个贷率也从2016年的67.12%提升到76.66%,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约54.93万平方米。近年来,我们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精减贷款资料、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提升发放效率,“购房要贷款、公积金是首选”已成为广大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必然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房贷市场的占比也越来越高,已和商业银行平分秋色。一是精减贷款资料。除必须的个人身份信息、购房信息、征信记录、房产记录等必备资料外,缴存职工不需再开收入证明,不需再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证明。二是加快审批速度。全面实行贷款网上在线审批,审批时间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2-3个工作日,时间短、效率高,开发企业资金回笼快,愿意购房的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更高,职工用公积金贷款去购房的愿望也更强烈。三是改变现房抵押评估和费用支付方式。对贷款抵押需用现房抵押的,由中心统一安排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支付评估费用,不但提高了评估时效,并为广大缴存职工减少了贷款成本,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零收费”。今年1-12月共为1104户贷款职工节省评估费用约44.16万元。四是严格按照住建部规定积极开展异地贷款。支持外地缴存职工来达购房置业,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优化服务,高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对资金提取实行全面授权。将审批权限下放到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审批时间由法定的3个工作日提升到资料齐全、政策符合的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二是对贷款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贷款审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2-3个工作日。三是全面推进综合服务平台。今年11月我市综合服务平已经通过部、省两级验收。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和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尽可能让缴存职工“资料数据网上跑,足不出户网上办”。目前,对销户性提取的已实现网上办结。像我市的离退休职工,不管身在何处,只要在网上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信息,就可以坐等资金到账。四是积极推广签约还贷。让缴存职工少跑了路、避免重复提交资料,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截至12月底全市共办理“签约还贷”业务16384笔。五是大范围启用电子印章。自助查询机上线后,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打印缴存证明、修改个人密码等均可自助完成,打出的明细、证明自带电子印章。原来贷款发放通知书等也需加盖中心公章,而公章只有一枚,管理部发放贷款需到中心来盖章,而职工开具缴存证明也需到中心盖章,很不方便。电子章的启用,方便了管理部、方便了职工。

(五)严控风险,资金运行安全进一步保障。一是强化内部监管。中心成立了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管理、归集、核算、运作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的38项指标,严格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管理部)、责任人,还专门成立了稽核审核科室,负责监督检查中心各科室(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业务完成情况,并对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及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稽查审核,保证住房公积金合规运行。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构筑安全防线。近几年,中心修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人,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手段,并每年定期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引导提醒身处风险环节中的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三是加大打击骗提骗贷力度,保障资金合理使用。针对骗提骗贷行为不断增多,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中心专门成立住房公积金骗提督查小组,与公安联合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2017年10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出台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对骗提骗贷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安全增值。全市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集中核算、统一调度使用机制。建立资金调度审批制度,凡不属业务开展需要,一律不准跨行跨辖区调度资金。实施资金需求定期分析制度,合理调度、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职工提取、贷款发放的资金需求。同时,优化沉淀资金存储结构,定期存款实行阶梯式存放,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主动公开,内外监督进一步透明。一是按时定期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上报业务数据、业务动态。让我市每一项制度的执行、每一项业务的办理、每一笔资金的进出都在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监管之下。二是积极主动接受市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凡是涉及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一律按报批程序,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执行。凡是重要事项必向市政府和管委会办公室递交书面报告备案。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部门领导、部门职责、部门文件、部门动态、文件通知、行业动态、法规政策、计划总结、办理指南、年度运行情况披露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并通过四川日报、四川在线、达州晨讯、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电视台及时报道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动态,宣传公积金行业信息。及时稳妥处理和解决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主任信箱、市长热线、凤凰山下论坛交办的各种投诉、咨询,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接受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直接监督。通过与缴存单位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在住房公积金网站提供帐户信息查询,每年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等方式,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个人帐户的缴存、贷款、提取、转移等帐户信息,主动接受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直接监督。五是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职能监督。每年主动邀请审计、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通过历年的审计检查,各级职能部门对我市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和肯定。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副县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5名,实有人员5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8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8.00万元,占100%。

2017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6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42万元,占54.00%;项目支出629.32万元,占46.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9.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4.57万元,增长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2.24万元,增长26.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9万元,占6.00%;医疗卫生支出22.89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1260.46万元,占92.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83.39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26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度“三公”经费本年支出决算数8.64万元,完成预算6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0%;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9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占5.00%。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公务运行维护费决算数6.29万元多1.8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车辆老化严重。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它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8人次,共计支出0.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也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