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负责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植物日常管护、公(游)园清扫保洁、园林设施维护;城市献花;部分政府性投资绿化工程建设;履行建设工程配套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砍伐移植城市树木、临时占(租)用公园绿地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参与建设工程园林绿化竣工验收及园林式单位(小区)的验收;承办园林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二)2017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攻坚克难,圆满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

根据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机关科室直属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表》的通知(达市林业园林发〔2016〕290号)精神,2017年市林业园林局下达我处共同目标2项、业务目标5项。截止2017年11月底,圆满或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任务下达后,我处积极部署,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一是进行责任分解,根据工作内容具体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领导;二是各责任部门制定具体计划措施,工程项目根据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强化督查,处监察部门按照目标要求督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二)取得的成绩

1.共同目标完成情况

(1)尽职尽责和遵守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和局党组印发的职责界定和岗位要求履行我处的职责;二是抓好安全维稳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三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局党组统一调度和安排,按要求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学习和会议,遵守请销假制度;四是加强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五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狠抓安全维稳工作。安全工作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二是完善了防汛救灾、森林防火、处置突发事件等一系列预案。三是加强巡查整改力度,认真做好了游乐设施、险要地段等的安全自查,适时监控,并及时抓好安全整改。综合治理方面,始终坚持“横到边,竖到底”的原则,全面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各种预案,落实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了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较好的处理了大寨子公园民工工资纠纷等信访事件,有效的确保了我处安全和稳定。

加强党建,扎实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林业园林局党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组织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专题讨论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学习十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七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办法,与各所(队)、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更新台账,使隶属关系、组织关系规范有序;填报党员基本信息,完善党员信息库;全面排查在职党员入党资料,对入党资料存在瑕疵的如实登记;及时核定党员党费交纳数额,及时、足额收交党费,2017年度收缴党费27669元;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软件资料按“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5个类别进行归档,做好资料留存。围绕“两学一做”,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每季一次党课教育,切实做到了上课人数有登记,会后有讨论。总支领导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引导督促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2017年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专题讨论6次,领导干部讲党课5次,组织观看专题片和宣传节目10余次。开展“十九大专题学习”活动,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同时在网络平台专注发布十九大相关消息,引导党员干部明晰十九大的意义和精神内涵。除集中学习外,处总支还要求:无论是在行政会议上、在生产现场、在管护现场,还是在网络平台上,要结合实际见缝插针处处学,学习材料及时推送时时学,客观细致举一反三事事学,为圆满完成中心工作筑牢思想地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与各所(队)、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十一项规定和市局“十二不准”相关规定,确保了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案件。

(2)内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市林业园林局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中内部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严格考勤,规范管理,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严格纪律。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处监察股按月对各部门生产、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了本单位纪律和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件,积极开展议题案及信箱回复。我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绩效办以及上级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按照处领导分工职能职责分解落实责任,做到高质量、高效率完成。2017年,我处共收到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主办件),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件(协办件),7月底全面完成议题案的回复工作,无一件退回;全年回复并处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热线、信访等涉及园林工作事项约30件,得到市民的满意认可。

做好园林信息宣传舆情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园林绿化工作,截止11月在媒体刊载报道反映作风建设、工作绩效方面的正面宣传报道影像、文章、图片51篇(幅),及时办理回复网络舆情20余件。加强爱绿护绿宣传,在达州市电视台制作关于金龙大道三化工程、紫荆花公园建设以及城市园林管护的园林建设专题节目3个。

参与局组织安排的各类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市林业园林局安排的各类学习、文体及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5月,根据市林业园林局安排部署,我处承担了局扶贫点宣汉县马渡关镇浪洋村道路绿化及村卫生室周边绿化建设任务,共栽植栾树等乔木550余株;“6.1”节前积极响应向浪洋村风斗小学献爱心倡议,处工会发动全处职工捐款17250元以及书籍等物品,9月我处派员参加了2017年全省林业职工男子篮球比赛,10月组织16人参加了达州市直机关第六届职工运动会第九套广播体操项目。

2.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1)“五治”工作

根据市五治办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市林业园林局的安排,2017年我处持续开展绿地环境治理工作。通过五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每个月市林业园林局在全市“五治”工程考核评比中取得较好成绩。

绿地管护工作。全年分别对城区行道树和绿地植物进行了修枝整形,累计修剪行道树2023株,修剪绿地乔木及造型植物7090株,修剪绿篱及草坪245200m2;同时根据《2017年春季城区植物施肥实施方案》对凤凰山风景区、白塔路西延线、永兴路西延线、人民广场、湿地公园、景观通道等植物进行了施肥作业,面积约20万平方米;对金兰路、凤凰大道、金凤园、白塔路西延线、人民广场、龙泉路、永兴路西延线等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约33万平方米;对城市献花(草花)、部分缺水地段的乔木、绿篱、新栽植物开展了养护浇水工作及植物冲尘管理,累计出动洒水车1400车次,用水量18970吨。严格落实文明劝导工作。按照市林业和园林局的安排部署,我处落实人员周一至周日在各广场、游园及人民广场景观通道开展“五治”文明劝导值班,确保了路段的干净整洁和秩序井然,中元节期间对市民在公(游)园及绿化带内焚烧纸钱行为及时进行文明劝导300余次。全年各公(游)园、风景名胜区加强对白色垃圾、卫生死角突击清理的同时,强化了日常清扫保洁、枯枝落叶的清理、杂草的清除工作,使各公(游)园、公共绿地、景区卫生状况良好。

夏季抗旱保苗工作。按照抗旱工作预案,积极落实洒水车、人员及责任区域划分,启动抗旱保苗工作。7月28日至8月底在老城区和西外对绿地植物实施抗旱保苗,累计出动洒水车760余车次,出动抗旱人员1000余人次,共计用水量14000余吨。有效地控制了旱情,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

植物冬防工作。根据冬防工作安排,11月开展了植物冬季防护工作,对城区行道树及绿地乔木进行树干涂白,累计使用环保型活性树木防虫涂料7190斤,同时对新栽乔木及部分不耐寒乔木进行保温处理,累计使用保温薄膜55捆,保温保湿带280圈,以确保绿化植物安全越冬。

(2)城市献花工作

为美化市容市貌、打造节日喜庆氛围、提升城市形象,在2017年元旦、春节、五一以及国庆节前和日常鲜花换植,我处在街心花园、中心广场、人民广场、朝阳西路等主要场所摆放和栽植鲜花51万余盆。为配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迎检工作,在朝阳路迎宾大道栽植时令草花16万余盆,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3)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加强了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渠江森林公园护林防火工作,以及“元九”登高节、“六一”节游乐园、动物园和凤凰山风景区安全工作。“元九”登高节全处组织160余人参与接待、清扫保洁和护林防火工作;为确保节假日游乐设施安全,认真做好了游乐设施业主的安全自查督促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业主一律停业整改,同时加强水电及消防器材等安全检查,制定完善了“六一”节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了汛期防汛值班、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及渠江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暑假期间游乐园及动物园的安全防范工作;为加强消防防火安全,全处购置更换干粉灭火器100余只分发各部门,11月根据市林业园林局安排,积极派人参加全省森林消防技能集中培训。2017年全处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春秋季补植工作

4月30日前完成了春季补植,在城区公、游园及道路绿地累计补植小叶榕、黄葛树、桂花、银杏等乔木187株,补植金叶女贞、红继木、南天竹、八角金盘等灌木72000余株,补植麦冬等地被植物20000余斤。在金凤园、国际新城绿化节点补植黄葛树、桂花、银杏等大乔木20株,西洋杜鹃、蚊母、红继木、佛顶桂、鸭脚木、八角金盘、红叶石楠等灌木共计60000余株。

11月30日前完成完成了秋季补植。在老城区、西外新区及人民公园、凤凰山累计补植乔木300余株、灌木314890株、地被植物27940斤。

(5)重点项目

大寨子公园建设二期工程。环状道路建设:一标段挡墙、边沟、砼路肩、涵管全部完成,道路第一层水泥稳定碎石层摊铺完成;二标段路基完成,挡墙完成85%;三标段挡墙、涵管基本完成,道路平场完成50%。大寨子公园二期:一标段1号停车场路基已完成,7号厕所基础开挖,小寨子栈道基础开挖,八角亭地基开挖;二标段已完成休闲广场区域土方回填、盆景园土方回填、4#管理用房基础石方破碎及儿童乐园平整场地。预计在2018年春节前完成主体工程。

3.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拟定编制完成了201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和重点工作的目标进度要求。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2017年机关各股室、处属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

(2)严格计划财务管理

完成了今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工作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三公经费”及其它各项开支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3)绿化建设项目

紫荆花公园建设工程:9月中旬入场开工,目前土石方开挖已完成24万方,2018年春节前主体完工。

市园林处专用停车场建设:3月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房屋墙体砌筑,已完成总工程量85%,预计2018年元旦前主体完工。

老城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2月15日开工建设,原工程量部分8月已完工。增加部分正在实施,其中283广场已完成排水沟治理,正开展植物栽植;文理学院对面山体绿化正在协调土地问题。预计12月完成项目建设。

2017年朝阳西路绿化工程:于2017年11月25日入场施工,11月29日开始进行行道树栽植,各节点土建工作陆续展开,预计在2018年元旦前完工。

金龙大道中段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天地人和至广电、御景上城至万豪一品、周一豪庭至清华园、消防支队至龙泉社区人行道改造(铺装、植物)。博物馆至国电段植物移植工作已完成,花岗石铺贴完成4000平方;混泥土浇筑完成9000平方,已完成原地保留乔木调整,新栽植大型乔木160株,2018年元旦前主体完工。

(4)政府性应急工作

达州市快速通道扩延工程植物移植。今年4月份,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林业园林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市住建局的具体要求,为配合项目建设,我处对滨河游园罐头厂至都市花园段的部分植物进行移植。共移植黄葛树、银杏、小叶榕等乔木347株,移植灌木6600余株、麦冬约2000㎡。

市委党校地下停车场建设植物移植。11月,根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天满2017年11月11日在现场会指示精神,结合贵局安排部署,为配合市委党校地下停车场的建设,我处对工程实施范围内的黄葛树、小叶榕、香樟、桂花等乔木205株进行移植。目前移植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2月底完成。

(5)开展园林监察

加强工作纪律、作风监察督查,按月进行督查通报,全年(截止11月)共编制督查通报8期;开展查处城区损绿毁绿事件共9起,收缴理赔款1.6万余元,及时恢复了绿地景观,确保了绿地管理秩序。

(6)爱国卫生工作

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以开展“五治”工程为载体,加强公共绿地、公(游)园、城市雕塑、花池等清扫保洁、冲洗的同时,搞好办公区、住宅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净化,并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春、秋季灭鼠及配合市爱卫办对滨河游园、人民广场等绿地开展环境消杀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处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年末,总人数278人。2017年年初预算在职正式职工289人,当年退休1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77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0.94万元,占76.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3.72万元,占23.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42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61万元,占80.97%;项目支出802.52万元,占19.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97.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12.99万元,增长36.88%。主要是增加项目资金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21.51万元,增长32.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741.73万元,占80.3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万元,占0.02%;农林水支出55万元,占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06万元,占8.61%;医疗卫生支出113.20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208.90万元,占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2017年支出决算为2741.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园内维修维护和零星苗木移植等项目资金。

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02)林业事业机构(04):2017年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绿化管护、春秋季绿化补植等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主要用于是日常事务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17年决算数为15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2017年决算数为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2017年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11)事业单位医疗(02):2017年决算数为113.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7年决算数为208.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5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如财政办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43.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7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70.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紫荆花公园建设、大寨子公园二期景观等工程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未开展该项工作,无自评得分,无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无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无自评得分,未开展该项工作,无问题。

(说明部门对下属单位或重点项目开展自评的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请各部门选择开展自评的下属单位或一至两个重点项目进行说明。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02)林业事业机构(04):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文化(01)文化活动(08):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05)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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