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市四届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通过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形势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和法律监督,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帮扶的贫困村,通过常委会领导的大力推进下和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努力已全面脱贫。

2017年根据省人大提出的要求,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3部地方性法规,1部决定。

二、部门概况

市人大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人大本年收入合计:222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8.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市人大本年支出合计:21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21万元,占66%;项目支出:735.14万元,占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61.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3935.38增加:426.49万元,增长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3.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3.72万元,增长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3.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4.84万元,占86%;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1万元,占8.1%;医疗卫生支出:59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74.6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82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人代会会议费,二是增加机关干部职工目标考核奖,三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174.9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2016年决算数为7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01:2016年决算数为59.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68万元,完成预算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4万元,占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94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0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6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往返机票、住宿费等(团组名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考察赴台《学习考察农旅融合发展》,地点:台湾,取得的成效:一是精致农业,推进农业升级。二是文化滋养农旅,创意引领市场。三是农会当家,抱团发展。)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出访台湾一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4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减少28.28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6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省、市人大,本省人大及本省市(州)人大来我办学习考察(接待具体项目:调研、考察学习、金额:6.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03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各省、省人大、及本市(州)人大来我办学习考察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0万元,比2016年增加64.04万元,增长4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人大采购支出总额1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人大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也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款)01(项):指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为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三是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扶贫工作开支。

10.人大事务(类)201(款)01(项):指人员工资、津贴及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为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三是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扶贫工作开支。

11.行政运行(类)201(款)01(项)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运行经费等。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01(款)01(项)02:指一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相关工作经费;二是常委会领导重点工作经费。

13.人大会议(类)201(款)01(项)04:指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等各类会议。

14.人大立法(类)201(款)01(项)05:指市人大为立法工作开展的各类调研、学习等。

15.代表工作(类)201(款)01(项)08:指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相关工作。

16.其它人大事务(类)201(款)01(项)99:指人大开展的其它工作如扶贫工作开支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05(项)01:指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指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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