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是2007年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职责:1.研究制定惠民帮扶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难、就医难、上学难、就业难、住房难、维权难等问题的扶持标准,提出惠民帮扶的意见。2.协调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惠民帮扶工作。3.整合党委、政府部门惠民帮扶资源,实行集中服务、整体联动、优化配置。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机构在惠民帮扶中心设置工作窗口。4.对进入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中心各窗口、分中心、流动服务队的工作。5.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服务阵地、各服务分中心的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存在的惠民政策不落实和商品、药品、服务质量等问题;受理对各服务阵地、服务分中心、流动服务队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向有关部门、机构提出处理建议。6.组织开展惠民帮扶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帮扶活动。7.组织对惠民帮扶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惠民帮扶统计信息工作。8.负责有关惠民帮扶的地区交流与合作,协调外地支援我市惠民帮扶和募捐活动的衔接工作。9.承办惠民帮扶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发力切实做好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精准帮扶。先后帮扶何家垭口村贫困群众72人次,发放帮扶资金3.3万元,帮扶龙头桥村贫困群众46人次,发放帮扶资金2.75万元。2017年,在中心和各帮扶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助力何家垭口村70户196人成功脱贫,同时硬化村道1.3公里,打通通村毛坯公路4.8公里,连通村毛坯路1.5公里,开挖产业道1.5公里,新建标准化村公共服务中心一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25户78人,新开荒种植银杏100余亩、青花椒350余亩,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大力开展困难群众应急帮扶救助工作。2017年,全市各级惠民帮扶机构发放应急帮扶资金851.22万元,完成全年政务目标任务的121.6%。市中心共帮扶困难群众986人次,发放应急帮扶资金100万元。深入开展“惠民帮扶送温暖”、“惠民帮扶进社区”、“惠民帮困助学”和“惠民帮扶送法律”专项帮扶活动。2017年春节前夕,市中心对我市643户困难群众家庭进行上门回访帮扶,送去慰问金27.8万元。5月中旬,中心组织入驻窗口和惠民超市、惠民药房、惠民医院等30余名市、区两级工作人员,到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会仙桥社区和凉水井社区开展“惠民帮扶进社区”大型帮扶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各类咨询和实施帮扶2623人次,惠民医院义诊和免费医疗咨询345人次,惠民超市和惠民药房现场优惠减免困难群众购药购物费用4477元。8月,市惠民帮扶中心资助我市贫困大学生171人,发放助学金55.1万元;全市惠民帮扶中心共资助贫困学生643人次,发放助学金156.3万元,较去年分别增长82.7%和71.6%。中心联合市、通川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于10月和12月分两批在通川区江陵、北山等偏远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现场调解、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开设普法大讲堂、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和便民联系卡等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法律常识,积极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欢迎。

3.加大惠民服务阵地督促检查力度。中心在坚持每月定期核查、季度电话抽查、不定期实地调查和上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专项督查和专题调研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4.强化服务着力提升服务大厅窗口帮扶实效。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3万元,占64.11%;项目支出100万元,占35.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4万元,增长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24万元,增长4.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2万元,占90.05 %;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万元,占4.33%;医疗卫生支出4.2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占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0.92万元,完成预算8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未使用完,结转次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9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占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惠民帮扶工作、入户调查困难群众、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惠民帮扶中心来我单位考察交流。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而今年有外地惠民帮扶中心来我单位考察交流产生接待用餐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预算绩效无得分,无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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