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探索统筹整合市本级涉农资金。会商农业、乡村振兴等部门,草拟《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统筹整合行业内、行业间的涉农资金。基于该意见,拟创新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建立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并依据重点工作内容制定任务清单。
(2)开展财政涉农资金引导投入模式试点。根据前期试点成果,制定《财政涉农资金引导投入模式试点方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财政资金为“药引子”,打造财政搭台,社会、金融资本“唱大戏”的格局。
(3)持续加大支农资金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省发改委等9部门出台的《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于符合实施范围、金额和实施主体等条件但不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努力压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及早启动、资金及早拨付,严格参照省厅做法,对于拨付进度较慢的县(市、区),实施“两书一函”通报,即:《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