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承担扶贫移民规划编制、数据分析、外资管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大力引进社会扶贫项目。

通过向上争取到社会扶贫项目5个,为我市引进项目资金达468万余元。其中:医疗扶贫项目3个,捐赠金额190万元;教育扶贫项目2个,捐赠资金25.8万元;健康饮水项目,折合资金206.5万元;溪桥扶贫工程5个,投资额45万元。

2、抓好新一轮彩票福利项目。我市宣汉县、万源市被纳入全省2017年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县,分别得到2000万元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小型公益事业建设。

3、抓好驻村帮扶工作。我中心多次到定点帮扶村幺滩村开展调研,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定期深入到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全年先后为幺滩村解决了教育扶贫、健康饮水、村级卫生室、溪桥项目等项目,资助资金近33万元。

4、认真参与脱贫攻坚的各项检查督查和督导工作。5-7月参加全市精准识别“回头查”、“回头改”核查工作;9月份参与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工作;11月份参加通川区贫困退出验收督导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形成上报督查报告5篇。

5、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及支部活动,派员参与全局党员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6、做好市局纪检组交办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积极参加全市对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第二轮整治核查、脱贫攻坚领域“133”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1万元,占100%。(饼状图)

2017年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万元,占57.3%;项目支出64.2万元,占42.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2.8万元。与2016年(145.4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2万元,增长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2016年(141.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8万元,增长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万元,占6.2%;医疗卫生支出1.95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占3.96%;农林水支出133.29万元,占88.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0人,共计支出0.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扶贫移民项目中心检查福利彩票项目、省扶贫移民局和省扶贫基金会的项目检查指导等检查接待费0.3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万元,比2016年减少1.88万元,下降4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公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得分,存在问题无。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0

明确性(5分)

0

合理性(5分)

0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0

目标管理(5分)

0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0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0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0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0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0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0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0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0

决算公开(2分)

0

绩效信息公开(2分)

0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0

评价结果应用(3分)

0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0

0

0

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0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0

人才培养(5分)

0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0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0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

(1)扶贫: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支出。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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