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4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草本市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公示、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事项。2.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编制、修订、报批达州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按事权划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报批各区的镇、乡规划;中心城区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市政类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审核各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除特殊要求的镇以外);指导全市镇、乡、村规划编制、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的制定。3.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是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4.负责中心城区内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5.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6.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执法管理,依法查处和制止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7.指导各县(市)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8.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0.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不含农房)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重点

1、围绕目标任务,加强规划编研。围绕“双百”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核心增长极建设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大力开展规划论证和专项研究工作。

(1)加快控详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完成莲花湖库区及周边区域、河市片区(西片)、梁家坝组团、达钢及周边区域等片区控详规划编制。积极开展规划“回头看”工作,落实新的规划理念、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基础配套,对柳家坝片区、马踏洞片区中心服务区、莲花湖片区邱家店区域等控详规划进行了审视和完善。

(2)加快城市重要项目和重点区域修详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完成莲花湖湿地公园、南坝公园等5个修详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西城体育公园、元九文化生态公园、马踏洞新区、达钢片区等7个概念性规划或城市设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新区城市设计导则和凤凰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完成铁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确选,开展修详规划编制;指导万源市完成黑宝山景区规划方案确选。

(3)加快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根据现代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完成达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导则、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达州市城市道路两侧绿带控制规划,加快推进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配合市消防支队完成《达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16-2030)》,配合市林业园林局推进《达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工作。

(4)加强规划专题研究。牵头开展并完成《2017—2018年度达州市中心城区十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意见征集、项目论证及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委专题会审定并发布实施。完成规划调整、规划选址、项目策划、项目建设等规划专题论证37个,确保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经济合理性。根据机场迁建、高铁站场选址等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情况,完成《达州城市空间格局发展纲要》方案研究,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三生”空间布局、片区建设内容安排做好铺垫。

2、围绕项目建设,加强规划服务。成立市规划局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重大项目规划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跟进服务机制,及时沟通解决规划方案、工程技术及手续办理等问题;发挥规划专家库作用,强化专业技术支撑,保障项目科学合理建设;开展“服务下一线”活动,推行现场办公,解决项目实际难题。2017年截至目前,提请召开市规委会6次,审议项目98个;召开局技术审查会和规划专家例会26次,审查项目208个。

(1)道路桥梁项目。完成野茅溪大桥、罗江州河大桥、凤凰山山前路改扩建工程、快速通道改造延伸工程、塔沱安置房周边市政道路等10余个道路桥梁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并报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召开快速通道改造延伸工程、凤凰山山前路等规划方案听证会3次,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增强项目落地可行性。

(2)重要公建项目。完成建筑产业园区、达州日报社全媒体新闻文化建设项目、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18个项目用地规划选址上报工作;完成凤凰学校综合教学楼等54个项目选址审查工作;出具铁路中学、中心医院环境整治等8个项目征拆范围线和机场大道等10个道路项目规划红线图;出具莲花湖公交首末站、紫荆花公园等48个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3)民生实事项目。完成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达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民生实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完成箭亭子休闲广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红旗路社区公共停车场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出具永兴路万家河、市委党校(二马路)用地红线图,檬子垭公共停车场征拆红线图。2017年,通过项目配建等形式,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14700个。

3、围绕工作职能,加强批后监管

(1)深入开展规划符合性专项检查行动。对《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审批的中心城区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核实,针对各项目在落实《规定》、执行经审批的规划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严格执行项目放验线和规划核实制度。按规划要求完成达州市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红外线考场及检测站迁建等21个项目规划红线放线;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等24个项目规划验线;市文化馆大剧院及群众文化广场、通川区七小西外校区等19个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并及时利用核实测量图成果对原地形图进行了编绘更新。

(3)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建设高发、突发区域,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进行重点监管,严肃查处辖区各类违法规划建设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案件238件,拆除违法建设建筑面积10182.2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4、围绕“放管服”,加强审批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按照“程序简单化、审批快速化、管理人性化、监督法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梳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办事程序,前置服务事项由10项优化为现在的7项,并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进出”的审批服务环节。抓好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规定完成权力清单清理及权力事项认领等工作。根据法定职责已认领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目前,市规划局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已开始上线运行。

5、围绕城市建设,加强测绘保障。完成新农村演展基地、北客站新建工程、塔坨湿地公园等8个区域及周边地形测绘,提高城区地形图现势性。完成中心城区约91平方公里地形图和达州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新维护,筹备建设中心城区地下管网信息系统,促进地理信息成果共享共用,为城市规划、项目实施提供基础数据。

6、围绕依法治市,配合地方立法。在市人大的领导下,完成《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送审稿)》,先后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通过,并于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并正式发布实施。

7、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多规合一。加强市县联动,积极推动宣汉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为“多规合一”的全面推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多次召开技术研讨会,着力解决具体可操作的“一张图”技术要求和路径、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标准及保障要素等技术问题。目前,宣汉县“多规合一”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评审和省规划编研中心技术审查,现正按程序报批。

8、围绕“阳光规划”,加强公示公开

(1)抓好规划宣传平台建设和利用。坚持把规划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市民对规划实施的正确认知,积极参与“12.4”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推荐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2名。做好达州市城市规划馆运行管理,2017年接受招商引资、政务交流等团体参观117批次,接受市民参观近20000人次,收集城市规划意见建议322条。

(2)注重规划与社情民意的良性互动。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承办市人大、政协四届二次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其中人大建议20件(主办9件,协办11件),政协提案12件(主办4件,协办8件),办理满意率100%。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2017年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信访215人次,来文信访处理19件、人民网信访2件、五治办督办17件、市长热线24件、市长信箱14件、书记信箱40件、网络舆情处理77件、信访系统处理9件。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实现了零上访。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城乡规划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达州市规划编制中心、达州市城市规划馆、达州市城市测量队。规划局核定行政编制20名,工勤控制数2名,现有在职职工19人,无离退休人员。编制中心目前与规划局机关合署办公,核定事业编制13名,有在职职工9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规划局本年收入合计113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17万元,占52.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09万元,占47.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规划局本年支出合计1669.1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58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24万元,占23.68%;项目支出1273.86万元,占76.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9.26万元,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145.95万元,减少1006.69万元,减少46.9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6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8万元,增长3.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9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42万元,增长4.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万元,占4.97%;医疗卫生支出15.7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2.98%;城乡社区支出596.37万元,占89.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9.68万元,完成预算16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8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93.58万元,完成预算103.81%,决算数大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80.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8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1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单位任务繁重,公务用车使用率高。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赴达考察调研等用餐费、会议费、交通费、住宿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3万元,下降39.5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37.0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1万元,比2016年减少268.94万元,减少78.93%,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规划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未开展该项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得分,存在问题无。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该项工作。无自评得分,存在问题无。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可行性
(政策完善)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合理性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资金使用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完成质量



完成时效



完成成本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政府在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行政单位医疗: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与城乡社区规划理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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