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市、县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标准,建立分级分类督导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贯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进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意见》指出,要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教育局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和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根据教育规模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县级有关部门、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意见》指出,要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要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规范反馈制度、落实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建立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落实通报制度、严格问责制度。强化教育督导问责,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联动机制。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目标任务未完成,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问责。问责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陈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