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12]115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批评、意见150件、议案3件,属于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的建议、批评、意见145件(重点督办建议6件)、议案3件;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提交提案375件,市政协提案委立案332件,属于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的308件,其中重点提案6件。2012年5月2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研究了3件市人大议案、6件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和6件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议案、重点建议和市政协重点提案的市政府牵头领导、承办部门和办理时限等。现将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人大3件议案
(一)关于加快达州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决定的议案(赵中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号议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黄平林;
2.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协办单位:通川区政府、达县政府、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办理时限:2012年8月。
(二)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的议案(常荣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2号议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吴应刚;
2.主办单位:市文广影视局;
3.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4.办理时限:2012年8月。
(三)关于加快创建森林城市的决定的议案(何联兴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3号议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王全兴;
2.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3.协办单位:通川区政府、达县政府、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二、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6件重点建议
(一)关于推进城区粉尘治理工作的建议(李义贞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33号建议)
1.市政府牵头领导:黄平林;
2.主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二)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建议(张伟等13名代表提出的第129号建议)
1.市政府牵头领导:王全兴;
2.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3.协办单位:市科技局;
4.办理时限:2012年6月。
(三)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建议(王亚琳等5名代表提出的第099号建议)
1.市政府牵头领导:黄平林;
2.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四)关于加快推进达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赵英等4名代表提出的第075号建议)
1.市政府牵头领导:黄平林;
2.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3.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五)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发展的建议(吴小洪代表提出的第080号建议)
1.市政府牵头领导:胡杰;
2.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3.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
4.办理时限:2012年6月。
(六)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建议(唐朝霞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125号建议)
1.市政府牵头领导:吴应刚;
2.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3.协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办理时限:2012年6月。
三、市政协6件重点提案
(一)关于加快达州中心城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出的第001号提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吴应刚;
2.主办单位:市文广影视局;
3.协办单位:通川区政府、达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4.办理时限:2012年8月。
(二)关于进一步拓宽我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筹资渠道健全保障机制的建议(方波等2名委员提出的第015号提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徐承;
2.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3.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邮政局;
4.办理时限:2012年8月。
(三)关于加强农畜优良品种选育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的建议(胡泉明等3名委员提出的第068号提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吴应刚;
2.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3.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四)关于组建达州公交集团加快城市公交发展的建议(王奇委员提出的第198号提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黄平林;
2.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五)关于进一步加大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肖国权委员提出的第280号提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何平;
2.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
4.办理时限:2012年7月。
(六)关于推进渠江流域综合整治的建议(许平等5名委员提出的第318号提案)
1.市政府牵头领导:王全兴;
2.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3.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
4.办理时限:2012年8月。
四、办理要求
(一)明确责任。市人大议案、重点建议和市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答复意见必须征得人大代表、提案者满意并报市政府牵头领导审签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回复。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精神,加大对承办部门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绩效管理。
(二)协调配合。一是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联系。及时报告办理进度和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检查、视察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开门办理,切实做到与人大代表、提案者见面会商,抓住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重要环节,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综合性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对综合性议案、建议和重点提案,主办单位要负总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认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积极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强化督查。一是加强“五率”意识。紧紧围绕办结率、见面率、反馈率、建议提案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五项指标,定期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改进工作。二是坚持督办制。市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督查能够解决的议案、建议、提案是否落实到位,列入规划解决的是否具备了解决条件,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各承办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实行回访制。切实抓好办后复查和走访代表委员等工作,通过回访加强承办部门、交办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方面的沟通联系,共同探讨,深入研究,相互理解,形成共识,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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