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2013年下半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2013年下半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全体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为切实抓好2013年下半年我市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范围
(一)全市150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二)200个开展前期工作重点项目进度情况;
(三)贯彻落实达市府办函〔2013〕169号文件精神情况。
二、督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投资、形象进度等节点计划完成情况等。(具体包括:续建项目进度情况;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前期项目工作开展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5—10亿元、10亿元项目清单和具体开工时间落实情况;22个新开工重点项目开工时间安排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二)项目业主反映的问题、应开工而未开工的原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落实情况。
(三)上级有关部门及市领导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批示和要求的落实情况。
(四)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督查组织
为强化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重点项目督查小组,每季度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查方法
(一)现场督查。主要通过专项督查、节点督查、随时督查等形式,采取听取责任单位汇报、查阅项目管理台账和实地查看项目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进展情况和反映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每季度全面督查一次。
(二)通报督查。通过月通报和季度公开通报,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三)预警督查。对临近时间节点的重点项目,及时发出预警通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紧推进。
(四)专项督办。对市政府领导或市重点项目联席会议确定重点项目事项,下发专项督办通知,督促责任单位和服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
五、督查问责
(一)坚持定期通报。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每月对重点项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重点项目督查小组每季度末对全市150个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以市政府《工作通报》形式予以通报。
(二)加强通报问责。对建设进度缓慢、推进不力和需解决定问题的,对责任单位下发专项督查通知,对服务部门下发督办通知单,多次整改无效的,根据职责要求由责任单位或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六、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推进方案,并积极配合重点项目督查小组做好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将督查行动作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保障,按照督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原则,严于律己。重点项目督查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履职、敢于较真碰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督查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