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提醒家长要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保障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安全、合法权益。
《告家长书》指出,要慎重选择机构。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做到“一看、二试、三存”。一看,看培训机构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登记证、收费公示和教师资格证;二试,先试听一两节培训课程,满意再签订合同、缴费;三存,保存好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发票等。同时,可登录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www.jyaqbz.cn)查询机构信息。
《告家长书》强调,要清楚收费内容再签订书面合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须开具正规票据,最长交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交费后一定要索取票据。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条款逐项认真审核确认后方可签字。如遇纠纷,建议您第一时间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请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告家长书》强调,要抵制促销诱惑。不要轻易相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抵制“预付费享优惠”、“买一年送一年”等惯用促销诱惑,避免培训机构倒闭“跑路”“钱课两空”。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超期收费、教职工资质不符、虚假宣传、在职教师授课等违规现象,欢迎各位家长向属地监管部门监督举报。举报电话:通川区0818—2151829、达川区0818—2675156、万源市0818—8627438、宣汉县0818—5222425、大竹县0818—6243585、开江县0818—8222343、达州高新区0818—3199227。(邵明 郑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