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25 00:00:00

名称

内                 容

公告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25日,中央和省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172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06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80万元)。

项目资金安排

一、下达通川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5万元;下达达川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01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948万元,国有贫困农场153万元);下达高新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

二、下达通川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99万元;下达达川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14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0164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50万元);下达高新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7万元。

规定及

要 求

一、资金使用方向

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各地确定的具体实施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等。

(二)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实行贴息。

二、项目安排原则

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总体要求,由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民生工程任务,结合年度减贫任务和增收目标,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自主确定项目。

公告

单位

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扶贫开发局

监督措施

监督电话:0818-2675025、0818-2385513

意见收集人:李承桦、程骁

电子邮箱:2209756746@qq.com 、295795203@qq.com

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58号、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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