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结转。按照“2020年未使用完毕的直达资金,原则上全部结转至2021年使用”的原则,严格区分资金性质并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方向加快资金结转和支付。截至5月底,我市2020年指标结转率为100%,支付进度为97.7%。
(2)扩大范围。2021年,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25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及省级对应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种类较上年增加6种。截至5月底,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直达资金指标102.4亿元。
(3)加快进度。提前谋划项目储备,通过工作会、周例会等方式提前调度支付进度,制定“日监控、周汇报、月通报”制度督促市县加快直达资金支付。截至5月底,我市已分配下达直达资金102.4亿元、分配进度为100%;我市直达资金支付关联81.3亿元、支出进度达79.4%,支付进度排全省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