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03 17:55:3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统计局的基本职能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施统计信息、咨询、监测。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本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审批本地区、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发挥三大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我局围绕全市中心经济工作,每月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季度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以快报、专递、手册、信息、专报、预警、报告、年鉴等8种形式全方位提供统计产品;通过网络服务、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社会各界更加快捷便利的利用统计数据和信息,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数据100余次,群众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二是全力攻坚统计改革,改出新格局新动力。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讲、沉下去找,全市统计系统全面攻坚各项统计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细分了28项重点改革任务。经市委编委会审议同意,新设立达州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达州市统计局大数据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统计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

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彰显政府公信力。统计部门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积极推进自身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不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对纳入考核的20多个专业所涉及的报表基础数据,建立了执法牵头、专业配合、各级联动的平台日志监管长效机制,企业联网直报率持续保持100%,位居全省第一。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能源、商贸、城乡居民收入等重点指标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加强数据质量核查、科学评审,切实做到统计指标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支撑,增强了数据匹配性、协调性。

四是扎实开展统计调查,精心准备“四经普”。较好地开展了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安全感调查、畜禽监测、妇儿监测、民营经济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贸易业抽样调查等工作。全面科学部署“四经普”准备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先行、经费保障先行、单位清查先行、宣传发动先行、依法普查先行”的“五先行”工作思路,主抓人员、经费、办公、培训、物资“五个”到位工作,确保“四经普”开好头、起好步,为我市“四经普”顺利实施打好坚实基础。

五是优化统计法制环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日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深入县、乡、企、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市委常委会学法、局中心组专题学法、局“统计大讲堂”讲座、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做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六是围绕中心抓好党建,提升统计队伍素质。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提升统计队伍素质和提高优质服务能力”的目标和要求,采用“党建+统计”的工作模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逐项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把抓好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作为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常抓不懈。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统计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达州市统计局、达州市普查中心、达州市城乡社会和经济调查队和达州市统计局大数据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85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94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达州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7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27万元,占72%;项目支出222.38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9.94万元,支出总计793.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4.67万元,增长6.78%;支出总计减少15.45万元,下降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5万元,下降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89万元,占8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1万元,占8.04%;医疗卫生支出24.75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46.2万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3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34.63万元,完成预算7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压缩和控制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决算数为60.66万元,完成预算86.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压缩和控制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保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6.20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7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6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占30.31%。

1.达州市统计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用于统计调查、大型普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起因车改取消1台公车,运行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局来达州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市州交流学习,接待县局来人来客。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倡导厉行节约,压缩和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统计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统计局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5万元,比2016年增加6.16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单位新增两名职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维护更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达州市统计局没有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

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指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保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统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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