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五字诀”提高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同时,特别注重加强提案督办和办理效果审核,共对30余个局属部门、8个县(市、区)公安机关,以“发点球”方式开展提案督查督办,截至目前,15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落实责任重在“严”。实行了领导责任制,由市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办理民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把办理工作的问题解决率、面复率、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情况,纳入对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对督办事项进行及时跟踪,对超期未反馈、办理质量不合格的,督察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每月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并在网上公布,激励和督促各部门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二是工作要求重在“细”。坚持“正确认识、准确理解、办理到位”的原则,要求承办部门和民警正确理解提案愿望和意图,从细节入手,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深入了解提案的背景,找准问题的关键,增加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专门制定了《督查督办事项登记表》等工作台帐,明确了收文日期、来文单位、督办内容、领导批示等20余项具体办理工作要求。
三是办理程序重在“范”。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接受、审阅、交办、调查、协调、答复等环节的操作规程进行了一一细化;定期组织提案办理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提案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布置,做到交办到人、责任到人,使提案分办工作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确保提案办理的效率质量;成立以由市局指挥中心为主体的办理科室,负责督办、协调,落实有关的具体承办工作,把好政策关、质量关、文字关。
四是沟通交流重在“动”。通过电话联系、主动见面和座谈调研等形式,主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听取提案愿望和意图,争取理解和支持,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在今年的提案办理中,我们主动与涉及相关政协委员进行了面谈和交流,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和结果,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成果转化重在“实”。对收到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归类、分析与研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时将10余份建议、提案转化为工作决策,研究出台了具体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其中一些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受到领导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