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兰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环卫工人用工制度及福利的建议》(第23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一线环卫工人用工制度管理”的回复 市环卫处人员分为在编职工和合同工两大类,现有在编职工263人、合同工1250人。合同工又分公益性岗位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和自聘合同工两大类,现有由就业局分配到环卫处工作的“4050”人员281人;自聘合同工969人,每年由市政府根据清扫保洁区域的扩充核定名额,由环卫处负责招聘。在编职工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合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为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和各项福利,调动环卫工人积极性,财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省、市出台最低工资发放标准,及时调整环卫临时工工资。二是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环卫职 工专项津贴标准110元/人/月,由财政纳入预算,足额给予保障。三是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高温天数,每年按10元/人/天安排环卫职工专项高温补贴资金。四是为保障环卫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降低环卫职工意外伤害,及时安排资金,保障市本级每名环卫职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5个险种。
二、关于“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环境,设置休息室(工具室)”的回复 经了解市环卫处,由于历史等原因老城区暂没有规划建设供环卫工人休息的专门场所。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积极协调争取城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环卫工人临时休闲室,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基本解决了常年风梳头、雨洗面,战高温、斗酷暑的环卫工人间隙休息、遮风避雨及放置清洁用具的问题。 针对无休息室的问题,市环卫处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拟在西外片区、达川区、老城区设置48个环卫?城管联勤岗亭,为一线环卫工人和城管执法队员提供劳动保护,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对城市市容卫生进行实时监控。并已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定通过后,财政部门将及时提供相关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