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局职能简介
达州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是: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性财税规范性文件规划,负责组织拟定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意见并贯彻实施;承担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
(二)财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收支促平衡,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壮大财政实力作为工作重心,通过挖潜增收、堵塞征管漏洞等措施办法,圆满完成了全市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二是转方式调结构,支持发展取得新成果。围绕发展改革大局,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三是补短板兜底线,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全市各级坚持民生优先,按照“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原则,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四是重精准促整合,脱贫攻坚实现新突破。足额落实脱贫攻坚资金,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努力实现资金精准投放,务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五是推改革增活力,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努力推动乡镇财政资金分配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工作绩效的科学挂钩。六是强管理促规范,财政监管达到新水平。创新优化财政评审流程,积极开展评审工作,将节约的资金用于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依法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达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达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达州市财政监督局、达州市政府性工程财政监查办公室、达州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912.3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1912.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94万元,占1.3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7.40万元,占98.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191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06万元,占65.37%;项目支出613.28万元,占33.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2.3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8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7.4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87.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3.19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2.20万元,占82.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0万元,占9.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6.50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84.10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83.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668.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0.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0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6.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4.10万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9.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9.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根据我局2018年工作安排,拟安排赴外学习交流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财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7.40万元 。比2017年预算增加19.30万元,增长9.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财政局通用专项和专用专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8.7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达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