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达州市财政局汇总,2014年达州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5727 万元,同口径相比,较2013年决算减少1754万元,下降23.4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7.52%;公务接待1029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62.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43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