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量外地放射源进入我市开展测井、探伤作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国安办、省反恐办要求,规范我市测井用放射源的运输和使用管理,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近期,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江、达川区分局辐射管理人员对在开江县和达川区的野外测井作业场所开展了放射源运输和使用管理专项检查。
检查中,辐射监管人员主核查了备案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核实了放射源数量及编码、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安全信息公示、个人监测和防护设备配置、辐射工作人员资质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等情况,并针对作业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开展备案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作业单位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两区”划分和执行清场措施,加强作业安全警戒巡防,防止误照射事件发生。同时,针对检查中作业单位无法提供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涉嫌违反放射源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检查人员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