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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三加强”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2-04 00:00:00 字体: [ ]

近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0-2021年全区冬春救助工作推进会,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减灾股全体成员以及19个乡镇街委应急办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再次传达学习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对救助工作方针、资金使用原则、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严格发放程序、落实资金投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强调,并对全区2020-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区应急局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早谋划早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分解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开展。会议要求,一要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各乡镇街委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即“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二要注重实效,加强监管。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地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乡镇街委要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和挪用救灾资金;要主动公示公开,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要在村(社)级、乡(镇)级进行公示,实施救助进展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区应急局将联合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委救助名单公示、资金打卡发放、是否优亲厚友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救助资金发放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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