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有大小河流31条,流域面积占全县面积的88%,沿河集中人口占全县人口的80%以上,沿河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任务繁重。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过程中,宣汉县紧紧抓住中央环保督察的有利契机,进一步细化措施、整治防治、严抓常管,构建河流生态建设“三网”体系,奋力建设“水美宣汉”,确保河库“长治久安”。
一、全员担责,构建主体责任网。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正副组长、20名县领导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完善河长会议、督查巡察、信息共享与发布等制度,落实了县级河流河长、108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河长、200余名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确保所有河库层层有人抓、段段有人管,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乡镇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出台《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宣汉县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与乡镇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由县重点工作督察组定期督察督办,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乡镇实时通报批评。
二、全力整治,构建全域治理网。突出面源污染治理,依法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5家,新改造沼气池4800口,养殖废水人工湿地200处,完成养殖场户用沼气工程建设15处,沼液提灌站5处。突出水污染治理,投入1500余万元,扩能升级县城垃圾处理厂,提升渗透液处理能力;规划投入7000万元,启动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已完成环评等前期工作,预计2019年可投入运营。突出河道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河道砂石开采综合整治、取缔江口湖库区网箱养鱼”攻坚行动,依法关闭到期采砂厂36家,取缔非法采砂厂31家和网箱养鱼1642口、面积28600平方米,有力维护河道生态健康,守住绿水青山。
三、全面保护,构建生态防控网。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增强全面保护意识,真正让绿水青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和文明清洁的生活习惯形成全民共识,根植于群众心中。划定水生态系统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新建优质饮用水水源地2处,取缔劣质水源地5处,多水源供水系统全面形成。经测试,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出入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水域标准。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民意渠道,认真解决好群众有关环保的来信来访诉求,增强了群众的认可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