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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公示(201806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6-29 00:00:00 字体: [ ]

​​根据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组反馈情况,现将达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及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达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清单

序号所在地水源地名称水源地类别保护区类型问题类型问题具体情况处理建议
1达州市罗江库区水源地地级及以上一级交通穿越一级保护区内,210省道沿河伴随,有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无应急防护措施及警示牌。安装警示标牌,规范建设道路防护及应急设施。
2达州市罗江库区水源地地级及以上二级交通穿越二级保护区内,210省道沿河伴随,有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无应急防护措施及警示牌。安装警示标牌,规范建设道路防护及应急设施。
3大竹县乌木
水库
县级一级旅游餐饮乌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百岛湖度假村已停业,但房屋及设施未拆除,环境脏乱。立即整改
4大竹县乌木
水库
县级二级交通穿越乌木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有一货车加水点,冲洗货车废水直排。立即整改
5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二级旅游餐饮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项目,设有售票窗口,停有游船。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
6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二级交通穿越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重庆气矿开江作业区五科1井,生产废水经车辆运输。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对有关监管部门追责。
7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县级二级生活面源
污染
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垂钓者,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立即整改,对有关监管部门追责。
8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县级二级工业企业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重庆气矿开江作业区五科1井正在作业,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罐车外运。收集池应急防护设施不完善,存在较大隐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对有关监管部门追责。
9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一级码头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多个村民用码头及游船渡口。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解决村民出行问题,对其他码头立即整改。
10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一级交通穿越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村民摆渡船、游船、渔船往来穿梭。摆渡船为村名出行及运输牲畜、生活用品等主要交通工具。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立即整治。
11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一级其他问题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库湾浅水区,取水口有民用码头,村民船只过往,附近有1古墓,生活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取水站及取水口均无任何防护措施及警示标牌。对取水口选址进行论证,对取水口及取水站规范建设防护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12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县级一级其他问题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未设置规范标识标牌及警示标牌。核查中,仅发现3面位置、尺寸均不规范标牌。立即整改。
13宣汉县徐家坡水源地县级一级其他问题徐家坡水源地现已启用,并委托四川省环境规划院编制《保护区划分方案》,已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和围栏,待专家评审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加快进度,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获批后规范化建设水源地。

                                                        

                                                                              达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

序号所在地水源地名称水源地
类别
保护区类型问题类型问题具体情况具体整治措施计划完成
整治时间
整治进展情况是否完成整治整治进度(%)
1达州市罗江库区水源地地级及以上一级交通穿越一级保护区内,210省道沿河伴随,有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无应急防护措施及警示牌。一级保护区内安装各类标识、标牌以及补齐沿线波型梁护栏2018年6月保护区内安装各类标识、标牌11块,安装沿线波型梁护栏252米。100%
2达州市罗江库区水源地地级及以上二级交通穿越二级保护区内,210省道沿河伴随,有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无应急防护措施及警示牌。二级保护区内安装各类标识、标牌以及补齐沿线波型梁护栏2018年6月保护区内安装各类标识、标牌11块,安装沿线波型梁护栏252米。100%
3大竹县乌木
水库
县级一级旅游餐饮乌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百岛湖度假村已停业,但房屋及设施未拆除,环境脏乱。立即整改2018年11月已组织专人对百岛湖度假村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已拆除大门、厕所及空调等附属设施。30%
4大竹县乌木
水库
县级二级交通穿越乌木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有一货车加水点,冲洗货车废水直排。立即整改2018年5月1、对货车加水点在元亨煤矿水池取水口进行了封堵;2、对货车加水点在元亨煤矿水池取水口的取水管道和货车加水点的出水管道进行了拆除。100%
5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二级旅游餐饮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项目,设有售票窗口,停有游船。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关停旅游项目,一是对宝石湖库区所有游船从5月29日起全部封停。二是在6月15日前制定完成游船彻底取缔方案,7月底前完成整治。三是在5月29日内完成对宝石湖库区售票窗口以及与旅游有关的标识进行清除2018年7月底前一是县交运局已对宝石水库库区所有游船进行封停,水上交通服务中心窗口改造已完成,旅游有关标识已清除完毕。二是游船取缔方案已通过OA系统上报县政府待批复实施。50%
6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二级交通穿越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重庆气矿开江作业区五科1井,生产废水经车辆运输。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杜绝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穿越二级保护区2018年8月底前县交运局正在对五科一井至斑竹溪村村委会路段防撞墙进行施工,目前基座完成32米。50%
7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县级二级生活面源
污染
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垂钓者,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巡逻,对垂钓者依纪依规处理,对库区范围的垃圾全面彻底清除2018年8月底前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县环保局、县水管处配合成立了5人组成的联合禁钓、禁游大队,进行常态化违钓违游巡查。截至目前,共驱离垂钓者23人、训诫12人、收缴销毁钓竿30余根、鱼饵约40公斤。县水管处指定专人对水库垃圾进行定时清理、打捞100%
8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县级二级工业企业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重庆气矿开江作业区五科1井正在作业,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罐车外运。收集池应急防护设施不完善,存在较大隐患。5月29日之前,由县发改局函告重庆气矿,要求派人来开江县协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排除安全隐患2018年8月底前一是五科1井作业区联系专业检测机构对水样进行了分析检测,目前检测结果已提交作业区,检测结果对成分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水样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二是开江采输气作业区拟在7月31日前完成拆除五科一井站内的气液分离器、药剂罐及加注装置,所产天然气采用气液混输方式至下游20km外的金山站进行气液分离,彻底杜绝在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储存气田水的情况,消除环境风险。目前施工单位于6月10日已进场备料施工。50%
9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一级码头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多个村民用码头及游船渡口。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取缔一级保护区内和二级保护区的不合理设置的码头。结合村民出行和陆路交通情况,合理设置码头,解决村民出行问题。同时,做好陆路出行道路规划和建设方案。2018年7月底前一是《宝石桥水库客(渡)船舶处置及码头渡口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法制办审定,待审定通过即行上报。二是宝石桥水库取水口附近毛梁子便民道路已施工完成。50%
10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一级交通穿越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村民摆渡船、游船、渔船往来穿梭。摆渡船为村名出行及运输牲畜、生活用品等主要交通工具。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立即整改,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船舶通行,禁止游船、渔船在二级保护区内运行,5月29日起,宝石桥水库暂停捕鱼和投放鱼苗2018年8月底前5月29日起,宝石桥水库暂停捕鱼和投放鱼苗。5月30日上午,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封停渔场所有的捕鱼船只。5月31日,水管处对渔场捕鱼船封停情况进行了复查,确定渔场所有捕鱼船只处于封停状态。100%
11开江县宝石桥
水库
县级一级其他问题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库湾浅水区,取水口有民用码头,村民船只过往,附近有1古墓,生活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取水站及取水口均无任何防护措施及警示标牌。一是由县水务局牵头,请专业机构对取水口选址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进行调整;二是由县水管处牵头,在6月12日前采取物理防范隔离措施,对前厢取水口进行物理隔离;在6月15日前对取水站用隔离网予以隔离;在6月10日前对前厢取水口及取水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三是由县交运局牵头,对一级保护区内民用码头进行取缔;四是由讲治镇牵头,县文管所配合,结合饮用水源保护要求和文物保护要求,对古墓进行修缮和管护,并采取工程保护饮用水源2018年8月底前一是县水务局完成《关于启动宝石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选址论证工作的请示》(开江水务[2018]114号),目前待批复。二是县水管处已完成取水口物理隔离设施建设,目前正在对监控系统、取水口上下游500米两道拦污排进行施工。三是已开工对古墓进行保护修缮。50%
12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县级一级其他问题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未设置规范标识标牌及警示标牌。核查中,仅发现3面位置、尺寸均不规范标牌。于6月2日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陆地和水域分别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及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标志,并将不规范的标示牌和警示牌予以拆除。由县交运局按规范在公路沿线设置标识牌,于6月20日前完成2018年6月20日前5月29日,水管处将环保督察发现的3面(块)位置、尺寸均不规范的标牌,拆除1块、规范2块。6月3日,水管处会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沙坝河入库口设置了界牌2块、二级保护区中心河、梅家河、井坝、副坝等地设置了界牌8块,在库区二级保护区设置了航道警示牌9块,在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源取水口、讲治吊楼子设置了禁止停靠警示牌2块,(目前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界牌共有5块,二级保护区界牌10块,准保护区界牌1块,航道标志牌9块,禁止停靠警示牌2块,宣传牌4块)100%
13达州市宣汉县徐家坡水源地县级一级其他问题徐家坡水源地现已启用,并委托四川省环境规划院编制《保护区划分方案》,已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和围栏,待专家评审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报告、矢量坐标,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18年6月28日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评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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