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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5-10-26 00:00:00 字体: [ ]

​为进一步改善达川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达川区政府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了《达州市达川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度实施计划》和《达川区秋冬春大气污染及总量减排整治实施攻坚方案》,对全面推进2015年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展开。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区共停用燃煤锅炉11台,其中淘汰8台,对达县唐氏铸钢有限公司、河市永智洗涤厂等3家企业,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用清洁能源;督促达竹煤电(集团)渡市选煤发电厂新增脱硫设施,确保该厂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和现场标准化建设,将城市之星等9个建筑工地列为重点监控名单,督促项目清理建渣和垃圾2家,土石方开挖作降尘处理1家;立案调查2家。责令完善建筑工地治尘设施122个;查处沿途撒漏运输车辆390余台次,劝返查处脏车9600余台次。完成56家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取缔城市主干道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大排档摊点470个。

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低端产业,截至目前已关闭达县巨龙矿石厂等落后产能的企业12家;完成一类、二类重点控制区内所有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对销售和使用劣质汽油、柴油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将经整改整顿仍不达标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

四是严把环评审批关。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污染物1.5倍削减量替代,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大气环境质量。

五是控制熏制腌腊制品污染。严格制定完成腌腊制品熏制污染控制方案,将腌腊制品熏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每年冬季,由区城管执法分局组织抽调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人员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市民在人口密集区、沿河随意搭建熏制点,对不按规定在小区楼顶、巷子、路边、山脚等隐蔽地点熏制腊肉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引导市民到政府指定的熏制点进行熏制。

六是整治道路扬尘污染。严格监管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道路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以及其他扬尘污染。施工场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围挡、封道等扬尘控制措施,必要时,作业时间减半或全面停止施工。环卫作业单位要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对一类控制区主要干道、次要干道、重要支路等主要路段实行每天2次以上的“吸、扫、冲、收”作业;对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密闭运输,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严格控制路面尘土负荷,大幅降低道路扬尘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七是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区、乡、村、组四级联动,严禁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确保不出现着火点。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 。

八是整治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污染。加强主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禁止违规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九是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对我区涉及达新标的企业进行严格监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其采取限值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十是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燃放点和燃放时段,加大对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理。

十一是强化脏车入城的管理和城市周边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管理。落实各进出城市道路口检查站人员,凡车身不洁的车辆禁止入城,必须强制对脏车进行清洁后方能入城。对一、二类重点控制区的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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