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高考期间 全天候严查噪声污染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5-25 00:00:00 字体: [ ]

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市城管执法局下发通知,从5月25日至6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等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并设立举报电话,市城管执法局:12319、96198、2383110,市环保局:12369、2375621,及时受理、从快从重查处环境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

城区严控噪声

市城管执法局特别提醒,中心城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应对其使用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善或整治,确保环境噪声排放达标。商业经营活动或工业生产中使用的设施设备,噪声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家庭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和住宅装修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防止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影响学生的学习、休息;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机械管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凡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一律停止营业。

中心城区商业经营或营业性宣传、庆典等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或采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中心城区街道、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从事娱乐、集会、锻炼等群体性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音量,禁止使用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规定,严禁机动车辆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夜间禁止施工

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或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环境噪声。高考、中考期间,每天12:00至15: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作业。6月5日至6月9日、6月12日至6月14日,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各考场(点)200米范围内,严禁建筑施工、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会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因抢修抢险作业、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证明有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环保、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文体广新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举报、投诉电话:

市城管执法局:12319、96198、2383110

市环保局:12369、2375621

通川区环保局:12369、2382084

达川区环保局:12369、2661800

市公安局:110、2123310

通川区公安分局:2122209

达川区公安分局:213377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143752

市文体广新局:25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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