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试行,1月9日上午10:00,环保部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视频会议。达州市人大城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环保局领导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在达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山东省、重庆市、贵州省的代表介绍改革试点经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就承担业务指导职责进行了发言。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要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主动创新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赔偿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把握好新规定新要求,切实处理好“三个关系”,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对于下一步工作,他说,环境保护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改革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保障。三是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