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已于2018年2月23日发布实施,标志着达州市第二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驶入快车道。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12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2019年结束,历时2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涉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五大类,上万个普查对象,较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增加了入河(湖)排污染口、居民生活锅炉及移动源3项调查工作。目前,达州市污普工作已完成方案制定,落实办公场地、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召开了污普工作推进会。3月将完成污普人员的招聘,开展入河(湖)排污染口、居民生活锅炉等污染源清查,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进行督查。4月汇总、核对、上报我市普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