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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九项)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7-09 00:00:00 字体: [ ]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达州市147家砖瓦企业仅1家建有脱硫设施,59家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人

刘传政

联系电话

13350790001

整改目标

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合规企业整治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市级领导包案督办制;明确责任部门,建立“一厂一策”整治台账,细化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跟踪督办。

2.2018年4月底前,开展淘汰关停一批“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关停成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两断三清”,一律淘汰关停到位。

3.2018年5月底前,开展规范整治一批“回头看”。严格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开展规范整治,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企业,全面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实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对问题复杂、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4.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挂牌督办任务,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治的,坚决予以淘汰关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深入开展排查。对全市砖瓦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除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7家外,自行新排查出90家,共计237家砖瓦企业。印发了《达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副市长何政为包案督办领导。制定完善《达州市砖瓦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和环保、经信等部门的责任;建立了“一厂一策”整治台账,细化了时间节点,落实了跟踪督办人员。

二、强力推进整治。一是强化进度跟踪。市经信委适时通过召开会议、电话等形式了解掌握整治进度,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治。二是强化现场督查。1月上旬、3月下旬,市经信委会同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对全市砖瓦企业整治工作分别开展了两轮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了相关县(市、区),对重点问题进行了督办,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结果核查。6月下旬,市经信委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治的砖瓦企业,要求各县(市、区)坚决予以淘汰关停。

三、整治效果显著。截至6月底,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7家砖瓦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其中:符合产业政策的88家已全部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设备;符合产业政策但不符合规划布局以及限期未整治到位的20家企业已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36家企业已关停;3家企业原设施设备已拆除,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待工程进度达到后,将同步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设备,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自行清理排查出的90家已完成整改,其中:符合产业政策的43家已全部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设备;符合产业政策但限期未整治到位的13家企业已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31家企业已关停;3家企业原设施设备已拆除,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待工程进度达到后,将同步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设备,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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