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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9-11 00:00:00 字体: [ ]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达州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

责任单位

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

熊兵

联系电话

0818-2533619

整改目标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重发展轻环保、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持续推动达州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整改措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2.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政策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

3.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晰全市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4.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带队暗访1次,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至少牵头督办1次,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约谈、通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5.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细化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并严格考核和奖惩。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 20179月以来,全市共召开18次常委会会议、10次常务会、7次专题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2. 达州市积极开展会前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全面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坚持常委会会议、常务会会前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学习贯彻重要内容,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3. 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省上安排及时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晰全市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4.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导,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现场督查督导34次,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多次开展督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切实纠正思想偏差,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5.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达市组通〔201814号),明确规定把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正在制定2018年度县(市、区)、经开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细化分解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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